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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子通过对儒道的修正建构了自己的思想。文子将老子“超越”的“道”下降而为具体的“物”,又将“道”当做实现“功名利禄”的“工具”和“手段”,这既遮蔽了人的主体性,又偏离了老子主张的人向“本真”的“根”处回归。文子突出强调“理”和“时”,“理”是事物的规律,“规律”不能脱离“物”,这等于将“万物”与“道”的联系割断了,认识万物不再从“超越”的“道”处看,因而作为“道”的具体内容和具体体现的“自然”、“无为”、“自为”就一概隐没不见。看不到高处的“道”,就只好依归“君”,自然就走上支持君主集权之路。文子的“理”又偏指“物”的质性和功能,这就着眼于“物”之“用”了,但在“物”之“用”——“物”的“工具价值”层面“人”与“物”根本无法彻底区别开来。文子的“时”与儒道的“常道”相对待,“时”与“现实”紧密相关,而“常”与“理想”密切关联,强调“时”就甩开了儒家带有“理想”性质的“仁义”,也背离了道家“人人自为”的“理想”,却向与时代主流密切相关的“富国强兵”迈进了。三皇五帝承载儒家的价值观念,是儒家的价值符号,但文子将三皇五帝具体化为历史人物,从而与道义原则撇清了关系。文子将老子“道生万物”的思想具体化为“气化宇宙论”,将老子强调的“平等”和“自主”引向了“规律”和“法则”,将“天道”具体化为阴阳四时刚柔,从而引出治国之道,这就将老子的“道”变成了“术”。老子的“道”由“精神”的感悟而获得,文子的“道”则由“气”的修养而实现,并使“心”成为致“气”的工具。文子从“精气为人”的观念出发,以“气”的多少论“人”与“物”的区别,这与孟子从“仁义”论“人”与“物”的区别根本不同。文子主张“性静”,这与孟子的“性善”不同,动静着眼于“物”的自然运动,而善恶则是价值判断,性静论反智、反积累财富,意图使人“均弱”、“均贫”,“性静”的本质是“性恶”。文子突出强调了“一”,将老子“道生万物”思想所蕴含的平等和自主观念转变成了君主之“一”掌控众庶之“多”的君主集权思想。“执一”又指君主掌握绝对化的权力,在掌握绝对化权力的基础上,文子提出君无为臣有为的“君臣异道”思想,这在本质上使君超越于官僚体系之上,不受任何限制,使整个官僚体系都成为君王的工具。“无为”的本质是以“法”治国,“法”是君王治理天下的“工具”,绝对化的君权保证“法”的实施,反过来“法”又强化君权。“法”发挥着“齐同”百姓的作用,在暴力胁迫与利益引诱的双重作用下,人性中“好利恶害”的一面就会发生作用,百姓自然会将自己的意志“上同”于君主意志,所以黄老将“法治”称作“自然之治”。文子主张重民,但重民的本质是利用民,使民成为君王“富国强兵”的“工具”和“手段”。总之,儒道超越于现实功利之上,其思想有理想和超越的一面,而黄老则一切从现实功利出发,主张法治,支持君主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