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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级公益性公共设施对于居住小区生活环境和居住品质的改善尤为重要。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在小区级公益性公共设施的配套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当前许多居住小区存在公益性公共设施指标配置与容积率指标不匹配的问题。容积率作为控规开发强度指标的核心,理应是一个区间值。容积率“值域化”旨在探讨以保障公共利益为核心目标的容积率“弹性范围或区间”。本文以容积率“值域化”控制方法既有研究成果为基础,通过构建数学模型,探讨理想状态下(假定一个理想居住小区范围内各居住组团的分布是均质、均等的,且居民对公益性公共设施的需求均由小区内部自行解决,对城市或片区层面的跨区就读、跨区就医等现实情况不予考虑)容积率指标与小区级公益性公共设施配套标准的合理配建关系,以此科学确定居住组团容积率指标的上、下限。本文研究的重点是探讨居住组团容积率值域化调控方法。文章选取了托幼、小学、卫生站三个因子作为居住组团容积率在小区层面的主要影响因素,并由此构建了单个因子影响下容积率值域化的理论模型:“托幼——容积率”模型下,下限模型是与托幼服务半径内最小居住人口应配套独立用地托幼的最小班级数相关的函数,上限模型是与最大居住人口时托幼的最小幼儿生均用地面积相关的函数,值域区间为(0.6,5.4);“小学——容积率”模型下,下限模型是与小学服务半径内最小居住人口应配套小学的最小班级数相关的函数,上限模型是与最大居住人口时小学的最小小学生生均用地面积相关的函数,值域区间为(1.0,5.8);“卫生站——容积率”模型下,下限模型是与卫生站的最小总建筑面积相关的函数,上限模型是与卫生站的最大总建筑面积相关的函数,值域区间为(0.2,5.9)。因此,居住组团容积率的综合值域区间为(1.0,5.4)。经过对比分析西安市高新区的典型居住小区,认为容积率值域化控制的前提是强化居住小区规划中公益性公共设施在合理服务半径内的布局;同时,在下层面规划时,容积率值域化指标应和公共利益因子应同时发挥作用;另外,对未来的小区开发建议以适宜规模(大型或中型规模为宜)进行整体规划,做到设施布局的公正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