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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态个体具有冷漠无情、缺乏内疚感和自责感等人格特征,导致其往往无法利用道德准则来约束自己,进而做出违反道德,甚至是违反法律的反社会行为。基于这些个体的自身特征以及其危害社会的实际行为,国外研究通过道德两难困境聚焦于精神病态特质与道德判断之间的联系,但是有关“高精神病态特质个体是否能够正确区分道德上的对错”这一问题仍然存在争议。脑成像的研究发现,处理道德相关社会情感的加工过程中,经常可以观察到精神病态特质个体表现出异常的神经活动和非典型的功能连接。然而高精神病态特质个体是如何对道德信息进行快速的动态加工尚不清楚,可能存在的异常道德加工是否会影响其实际的道德行为也有待探究。国内研究很少利用事件相关电位(Event-related potential technique,ERP)技术探究精神病态特质个体道德判断的动态时程加工。因此,本研究通过开展两个ERP实验分别探究精神病态特质倾向与个体的日常道德判断以及实际道德行为的联系。研究一通过精神病态特质倾向的测量,将普通个体划分至高倾向组和低倾向组,要求他们对不同类型的日常行为进行道德接受度评估,同时利用ERP技术,探究精神病态特质倾向与道德判断时程加工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高倾向组和低倾向组均能对行为是否违反道德进行快速且准确的分类辨别加工。具体表现为,时程加工早期180~280 ms内,违反伤害和公平道德规范的行为比不违反道德的行为诱发更大的正成分,说明高倾向个体完全具有道德二元分类加工(对错判断)的能力。然而在道德精细识别加工上,两组个体表现出不同的行为和时程加工特点。行为数据上,高倾向个体比低倾向个体更能够接受两类违反道德的行为。时程加工的280~320 ms内,高倾向个体表现出对伤害行为的特异性加工,伤害行为与中性行为诱发的成分之间出现显著地分离,表明高倾向个体更加关注伤害行为,这类行为可能与他们有更大的个人关联;在低倾向组中,未观察到伤害行为和中性行为的显著分离,而是不公平行为与中性行为诱发的成分之间出现显著地分离,这可能是由于不公平行为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相对更常见,更熟悉。研究二同样将个体划分为高倾向组和低倾向组,观察个体遭遇伤害后与无关第三方进行互动的行为表现,考察精神病态特质倾向对个体伤害无辜他人行为的影响,以及这个过程潜在的神经机制。行为结果发现,在遭遇伤害后,高倾向组比低倾向组更多地选择高强度惩罚,更倾向于伤害无关第三方。脑电-决策阶段发现,高倾向个体比低倾向个体具有更大负偏向的N2成分,这表明前者对无关第三方的伤害冲动更加强烈,继而与其认知控制产生更大的冲突,使得N2成分的走向更加负性;P3成分上,两组也表现出显著的差异,高倾向个体中减弱的P3成分说明他们可能更具暴力和攻击倾向。脑电-结果阶段发现与以往研究结果相一致,FRN成分对负性反馈更加敏感,输结果诱发的成分更加负性,个体可能将―你输了‖视为相对负性的反馈,将―你赢了‖视为相对正性的反馈。此外,LSRP-2分数与输结果诱发的FRN成分之间存在显著负相关,冲动-反社会特性维度分数越高的个体,越将输结果视为负性反馈,对“你输了”这一反馈更加敏感。这意味着无关第三方不会受到惩罚令LSRP-2得分更高的个体感到不快,他们更希望赢得游戏来使对手受到惩罚,进而使自己得以发泄。研究二中行为和脑电结果保持一致,相对于低倾向个体,高倾向个体更可能将自身利益和感受置于无关第三方的利益和感受之上,忽略避免伤害无辜的基本道德准则而出现违反道德规范的倾向。综合以上研究结果可以得知,精神病态特质倾向会对个体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产生影响。虽然高精神病态特质倾向个体具有辨别对错的二元道德判断能力,但仍然在道德精细加工上存在一定的异常表现。同时,一旦涉及自身利益时,他们则不能够利用道德准则来约束自身的行为,相比于低倾向个体,做出有违道德行为的可能性更高,本研究在行为和神经层面都获得了一定的证据支持。总之,精神病态特质倾向对个体道德加工的影响可能更多地体现在实际道德行为方面,这也符合精神病态个体在现实生活中更具违反社会规范倾向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