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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部门信息不仅具有强大的行政功能,而且还具有潜在的商业价值,目前这种商业价值已经远远超出其在控制、决策和管理中的作用。近年来,欧盟、美国等纷纷探索发展公共部门信息商业性再利用的措施,许多国家将开发利用公共部门信息的商业价值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改善政府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在欧盟,公共部门信息的商业性再利用包含在公共部门信息“再利用”的过程中。在美国,公共部门信息的商业性再利用一般称为“公共部门信息增值利用”或者“公共部门信息商业化开发”。虽然称呼略有不同,但从本质上讲,都是力求开发公共部门信息的商业价值。分析其原因,主要有:首先,与公共部门信息自身具有可再生利用的价值有关;其次,与信息经济时代的新发展背景有关;再次,与传统的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处理手段与管理方式无法有效满足用户更深层次的需求有关。因此,加强对公共部门信息的商业性再利用的开发与管理,是任何国家或地区在信息经济时代的现实需要。在我国,虽然公共部门信息资源很丰富,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政策法规和管理机制,相关产业发展十分滞后,公共部门信息的潜力没有被发掘。因此,本文以欧美公共部门信息商业性再利用的政策和实践为切入点,对公共部门信息商业性再利用进行研究,旨在为我国公共部门信息的商业性再利用探寻新的路径。本文首先对选题的研究背景、意义和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概述;并对公共部门信息商业性再利用的内涵和理论基础进行深入分析;随后对欧美发达国家公共部门信息商业性再利用的政策法规和实践进行剖析,并通过对比,探寻值得我国学习的先进理念与实践;同时,借鉴欧美的成功经验,提出要完善我国商业性再利用的政策法规、构建商业性再利用的组织机构、采取多种再利用方式、重视网站建设和制定合理的收费策略,以提高我国公共部门信息商业性再利用的效率,并推动信息产业的飞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