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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不断的发展,以及市场流动性始终充裕的情况下,近年来出现了许多有一定影响力的举牌上市公司股份的收购案,其中也不乏如宝能系收购万科、ST新梅等引起社会广泛轰动的违规举牌上市公司的案例。而这些违规收购案件,在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同时,对于上市公司及其原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普通投资者等对于该上市公司的包括表决权、控制权以及合法的投资、收益等民事合法权益均造成了实际损害。虽然举牌主体最终遭受了证券监管部门的罚款,但对于上述给相关主体带来的民事损害却缺乏相关救济、民事责任及其承担方式相关的法律及制度设定,导致了在相关案件的审判过程中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据,造成法院判决的困难以及判决结果实质上的不公平。同时,由于我国证券法对于违规举牌行为处罚金额的法律设定较低,也造成了违法举牌行为违法成本过低的现象广泛存在,间接的助长了举牌主体敢于进行违规举牌的行为以实现其非法目的。因此,完善对于违规举牌的民事责任相关领域的法律规定,也能起到增加违法成本、防范违规举牌行为发生的目的。鉴于此,本文对违规举牌收购上市公司股份造成相关主体民事权益损害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以及损害赔偿计算方式进行深入探究,以寻找完善我国违规举牌民事责任制度设定的途径。本文共分为引言、正文以及结语三大部分,其中正文部分由五章组,第一章介绍了我国收购上市公司股份过程中以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的举牌制度,及该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缺陷,以此引出本文所要论述的违法举牌行为民事责任相关立法的不足亟待完善这一现实状态。第二章结合我国现行及将要颁布的法律法规介绍了我国举牌上市公司过程中信息披露的义务主体、所需要披露的信息内容以及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情况下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在论述现行的行政责任力度不足以震慑违法举牌行为的同时,也提出了违法举牌行为所导致的民事责任的责任主体范围及民事责任产生前提和原因。第三章介绍了我国违规举牌行为的主要行为类型及其所侵害的民事合法权益种类,以及相关司法实践的情况;论述我国对于违规举牌行为民事案件司法实践的现状,以及司法机关目前对于违规举牌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救济手段以及损害赔偿因果关系、计算金额相关问题的态度。第四章援引并论述国外发达证券市场国家对于违规举牌行为产生的民事案件的相关立法及审判实践,发现我国可以从其中可以借鉴的、能够解决我国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审判难点的立法例及司法实践经验。第五章阐述笔者根据前文总结,从民事责任的主体范围、共同责任、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损害赔偿的因果关系认定、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等方面,对于违规举牌行为的民事责任体系的构想提出建议,以更好的维护因违法举牌上市公司行为所遭受民事损害的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增加违法举牌行为的违法成本,帮助减少违法举牌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