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残疾人是因为自身缺陷和功能障碍而在生活上面临特殊困难的社会群体,是人类繁衍与社会发展过程中无法避免要付出的代价,更是需要进行特别社会保障的社会弱势群体。站在维护人类总体福祉、彰显人性温暖,和维持社会稳定、促进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对残疾人进行必要的社会保障是非常必要的。国家通过对社会财富和社会资源进行再分配,以向残障人士群体倾斜的方式向他们提供必要的生存和生活保障,重建其生活信心和技能。在法律和制度上,国家通过制定残障群体保障法律法规,优先保障这一群体的社会权益。残疾人和健全人在心理,生理等方面面临着诸如身体、生活和社会方面的差异,与健康人的生活比较,残疾人难以正常化。所以,政府乃至社会必须给予残疾人以关注和关爱。同时,在当今社会中,由于外界环境的影响致使致残因素大为增加。面对这些不可抗力的外界因素,需要国家和社会形成合力共同抵御风险。近年来,我国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得到了显著改善,但也还存在保障水平低下、资金投入不足等问题,很难有效满足残疾人的基本需求和解决其特殊困难。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对于延续社会公平、公正发展有着深远意义。本文从残疾人特性和社会保障发展的一般规律出发,以大连市高新区为例,分析阐述了残疾人社会保障中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三个方面的现状和问题,以及制约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改善的深层次原因,并借鉴某些发达国家残疾人工作的实践经验,对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发展提出了建议。以此,为健全和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本文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首先是大量翻阅了三十年以来各国政府和社会组织的残疾人保障政策和具体保障措施、学术界的研究成果等,在此基础上,大量采用了多年来本人在残联系统工作中所积累的材料和数据。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涉及多个领域,覆盖面广,因本人理论水平、研究经验缺乏、分析材料能力有限等主观原因和研究时间、经费等客观原因的限制,本次研究仍然有进一步深入的空间,所提出的政策和建议也还不够细致和完善,仍有许多更深层次的问题尚需学术界做进一步探索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