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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电视媒体无论是在传播方式、运营手段还是管理模式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电视媒体繁荣的背后,却暗藏着危机,需要对电视媒体进行新一轮的规制改革,为我国电视媒体的继续发展扫清体制和机制上的障碍。
虽然,我国的电视规制体制经过了多次改革,但基本上仍是“局台合一”的管理模式,“喉舌定位、事业建制、管办合一、四级建设”的基本模式没有根本改变。湖南电视,作为全国电视行业的佼佼者,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取得了令国内同行“眼红”的成绩。但作为全国的一个地方电视台其改革和创新注定不能逾越整个体制环境。其在体制内的修修补补所取得的成绩亦肯定不能维持长久。湖南电视的更进一步发展除了继续发挥自身的优势,还有赖于整个电视规制体制的改革。
改革最基本的原则是:法律与政策相结合、竞争性、公共性与多样性相结合、技术中立与规制相结合、事前引导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改革最核心也是最难的在于管理体制的变革以及管理机制的创新。要借鉴国外传媒发达国家在电视媒体管理上的先进经验,总结发展中的教训。首先,作为管理者在思想上要彻底摒弃计划经济时代甚至是封建主义的一些落后的观念。其次,体制上要做到“政企分开、管办分离”。第三,在机制创新上要完善立法,使规制有法可依,并严格执法,同时要建立独立自主的规制机构以及完善自律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