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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全球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信服务日渐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需求。然而,在我国电信消费市场不断扩大的同时,电信消费侵权现象也屡屡发生。相比于其他消费领域,电信消费者往往因为诉讼标的小、成本高、举证难等因素放弃维权,同时,电信行业的自然垄断属性也在某种程度上加重了电信消费者的弱势地位。因此,有必要针对电信消费者实行一种特殊的权益保护机制。然而,在法律规制层面,我国对于电信领域的行业规制还不尽完善,对于电信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救济尚不够充分,这也是造成电信消费者权益屡屡受损的一大诱因。值得一提的是,作为电信领域的大国,我国在电信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方面与其他电信业发达国家例如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差距很大。在此背景下,对我国电信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本文针对电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理论、电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济法基础、国外电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验与启示以及我国电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困境与完善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研究。除绪论、结语外,正文共分为四部分,共计3.8万字。第一部分,关于电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本理论。电信消费者区别于普通消费者,其拥有更为广泛和普遍的利益。同时,因为与电信经营者地位不平等、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电信消费者权益往往更容易遭受损害,其权益保护具有特殊的价值诉求。第二部分,关于电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济法基础。保障消费者利益与经济效益是经济法的两大目标。其中,国家干预理论、消费者权益的倾斜性保护理论、国有企业的社会福利价值理论以及自然垄断行业的反垄断规制理论等均是电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济法基础。第三部分,关于国外电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验与启示。以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为代表,国外对于电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验主要表现在电信消费者反垄断赔偿诉讼制度与电信业行业规制两方面。对比之下,我国的相关制度还很不完善,亟需改进。第四部分,关于我国电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困境和完善。针对目前我国在电信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困境,我们首先需要完善对电信业的行业规则和反垄断规制,其次需要建立电信领域的私人反垄断赔偿诉讼制度、集团诉讼以及公益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