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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繁荣昌盛,成就显赫,备受古今中外学者称颂。唐政府极端重视官营畜牧业的发展,设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在中央有太仆寺、尚书驾部、尚乘局齐抓共管;太仆寺下有庞大的监牧系统,配备有从监牧使到牧监、牧尉、牧长,直到牧子的管理和牧养人员,有一整套颇为完备的运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畜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唐政府制定了一套规范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法令——“厩牧令”,作为畜牧官吏遵守的手则。为保证“厩牧令”的贯彻执行,唐政府又制定了厩牧律,以备对违反政策法令者的惩罚和制裁。 唐代官府畜牧业,在前期的一百多年时间里,以国家监牧为基础,取得了空前的发展。在地方上,也有兴盛的畜牧业经营。在国家号令统一的形势下,整个唐代畜牧业的蓬勃发展,创造了我国历史上的辉煌业绩。唐后期及五代,官营畜牧业的重心,转向地方。 私营畜牧业的普遍繁盛,多以个体农户为主体,大牲畜的牧养,多与农耕、农事相结合。而家畜家禽饲养业,多作为农业的副业和补充产业而存在,按不同地域自然条件所给予的适合环境,遍地开花,蓬勃发展,并各具特色。 畜种改良与畜牧技术的改进,是唐五代畜牧业发展需求的必然结果。在此期间,不仅从域外引进了许多新的畜种,而且在监牧、在民间还培育了不少新品种。在畜牧技术和兽医学方面,都有一些新突破。 总之,唐五代畜牧业的兴旺发达,为当时社会政治、军事、经济生活等提供了物质保证,增强了国力,满足了整个社会物质生活需求的供给。可以说,有唐一代,畜牧业与农业和手工业、商业等相依相伴,彼此共生共存,协调发展,取得可喜成就,是封建社会经济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