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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编制我国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制。湖南省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的指导意见,发布《关于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市部门与单位全面深化统计改革,将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放在第一位。随着统计改革的不断深入,相关的指标体系逐渐完善,已经初步具备了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条件。本文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借助长沙市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全面深化统计改革的实施意见,编制长沙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出一条现阶段环境下编制市级区域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基本思路。从价值理论的角度对自然资源价值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并对国内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条件进行详细分析,得出长沙市已经初步具备编制表格的条件。随后对编制表格的准备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首先确立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账户体系及核算框架,结合SEEA-2012及SNA-2008核算体系和长沙市自然资源的实际情况,本表共设置七个账户,各账户下又设置详细分类,基本能够满足长沙地区的编制需求;其次参考主流研究文献,对自然资源价值的核算方法进行了深入研究,分别确立不同自然资源账户的核算方法,主要分为市场法、替代市场法和假想市场法;最后在相关数据的采集及详细说明基础上,对各自然资源账户进行实物和价值的核算,编制长沙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通过编制长沙市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2013年末长沙市水资源、水生资源、土地资源、自然景观资源和木材资源的价值合计大约在28930.86亿元~30224.16亿元之间。通过结果可以看出,长沙市的主要自然资源还是集中在土地、自然景观等方面,其增值能力决定了长沙市环境价值潜力,最终制约着长沙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