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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商品经济突飞猛进,为国家经济繁荣注入了新的活力。但是由于网络商品交易具有虚拟性、开放性、无地域性等特点,网络商品交易容易存在无证经营、侵犯知识产权、个人信息盗取等违法行为,使得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因而需要工商行政机关履行好职能,为网络商品交易保驾护航。目前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法律法规,这对维护网络商品交易安全发挥了积极的功效,但是也要看到我国监管的相关法律还未形成体系,加之网络商品交易的违法成本普遍较低、隐蔽性高、影响范围大,作为主要监管部门的工商行政机关往往感到力不从心,导致“证据查不到、当事人找不到、违法行为管不了、消费者利益保护不了”的尴尬局面。 本文选取工商行政机关对安溪铁观音茶叶网络交易监管为研究对象,运用政府管制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为理论,分析了工商行政机关对安溪铁观音茶叶网络交易的监管现状,指明了其中的成效和不足,并结合相关理论和工商行政机关客观现实条件提出了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经营主体身份核实、提高行政能力、引导社会参与来加强网络商品交易工商行政监管的建议,以期为工商行政机关更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职能、引导社会参与提供参考意见,使得工商行政机关能够更好的应对网络商品交易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