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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一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关乎每个社会成员切身幸福的制度安排。目前,一个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建立与完善,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对于社会保障的界定是一个大社会保障的概念,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一国所能给予其国民的各种福利安排。本文所探讨的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指我国大陆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包括我国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本文首先回顾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与现状,提出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各个层次中的一些矛盾。对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中的主要矛盾进行了研究,本文认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主要矛盾是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社会保障质量的要求与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不科学、质量不高之间的矛盾。 在本文的第二部分论述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与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结合本文对于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中主要矛盾的认识,认为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应该走向科学发展的道路,与经济、社会其他方面形成和谐的互动。 在本文的第三部分提出了一个本文所认为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产生和发展的理论模式,也即本文所认为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规律,关于这一理论模式本文有以下认识:第一,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既是工业化、市场化的产物,又是做为其成本而产生和存在的。第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是基于人类基本权利(生存权和发展权以及共享人类文明发展成果等权利)而设立的,同时也是公民应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第三,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应该是在生产和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全社会范围内国民收入又一次重新分配的制度。本文认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就应该在工业化与市场化、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民收入的二次分配这样的三条线中来求解。 基于以上的理论分析,本文提出了一个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中的矛盾分析模式,即: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的矛盾分析要以科学发展为方向,以现代社会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