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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以文化的方式生存,“生态城市”建设不可能离开文化建设,而且总是在其影响和指导下进行。生态城市建设的理论支柱包括复合生态、循环经济和“生态文化”。因此,城市“生态文化”,在指导、融入“生态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的同时,也应当强调其本身的建设和研究。 “生态文化”的表述,有两类代表性的认识。一类认为“生态文化”是过程和结果的统一。另一类观点则强调“生态文化”是一种文化形态,与文化的发展过程和阶段是有区别的。但是,所有关于“生态文化”的表述有其共同点:“生态文化”是为协调解决人与自然关系问题所反映出来的思想、观念、意识及其总和,包括为了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社会政策和制度,其核心价值观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生态文化”与“生态文明”之间的区别反映了“文化”与“文明”争论。“生态文化”与“环境文化”至少在表述上是一致的,但是“生态”则包含了“环境”和“环境的网络和链结”。“环境(生态)伦理”是“生态文化”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国古代哲学中的“天人合一”、世界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运动、“文化”自身发展轨迹说明,人类文化正进入“生态文化”发展的阶段,“生态文化”的产生有其时代必然性。 “生态文化”的最典型产物是城市文化。“生态文化”应当是首先和最主要的反映城市文化的发展,而不是返朴归真的田园文化。“生态文化”融入城市建设必然产生“生态城市”。生态城市的价值取向是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生态文化”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是完全一致的。城市“生态文化”有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三个层面,理解“生态文化”各个层面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无疑是我们理解城市“生态文化”的一个出发点。 扬州在建设“生态城市”中强调文化建设富有典型意义。扬州是一个历经2500年的历史文化名城,其衰弱与复兴反复交织的历史,恰好是扬州文化的重要特征。扬州城市“生态文化”的建设应当在物质文化形态上有所作为,即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改造、利用与复兴上取得突破。扬州有5.09平方公里的古城区,以清代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