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询问中的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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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以法庭询问中的预设为对象,在揭示法庭中问和答各自特征的同时,集中探讨了律师如何运用预设这一语言策略进行意义操纵以及证人如何破解预设陷阱,表达自己的观点。 由于预设具有普遍性,主观性,隐含性,动态性和否定不改变其本身等属性,对于隐含预设的问话,不论是肯定还是否定的直接回答都意味着承认或接受了该预设内容。正是这些特点使预设陷阱成为可能,使预设成为律师在法庭询问证人时一种常用的语言策略。 律师在询问证人时往往倾向于使用那些暗藏预设的话语。当说话人对预设的真假有意进行调控,使预设的内容不真实时,若证人不假思索直接回答就会落入圈套,相当于承认或接受了该预设内容。对证人而言,如何在破解对方预设陷阱的基础上阐述自己的观点并使法庭相信自己的话语就是证人答话关键之所在。当然,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首先要识别预设陷阱。 利奇把预设分为语义预设和语用预设两类。根据两者间的关系,语义预设是潜在的预设,只有当它被用于交际时才变成实际的预设即语用预设;而语用预设总要通过一定的语义形式表现出来。列文森把能引发预设的语义形式称为预设的触发语。他归纳了十三种预设的触发语。这些触发语为证人识别预设陷阱提供了有利的线索。 论文结合两个案例,从话语分析、心理语言学尤其是语用学预设分析的角度剖析了律师为什么以及怎样通过预设来操纵问话,并且通过对两个案例中两名证人答话的对比分析,归纳并提出了破解预设陷阱的原则、方法和具体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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