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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生物技术、基因工程、计算机软件、半导体芯片、卫星传播、国际互联网上信息、网络域名等各类高新技术接连出现,给经济发展带来了新机遇的同时,也对相关法律制度提出了新的考验。一方面,为了适应新技术的接连出现,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需要调整,提高保护效率;另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所特有的独占性和排他性,对于不正当地扩大权利范围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应当通过立法加以规制。虽然我国已成为世界第一贸易大国,但与贸易规模不相匹配的是,我国在自主知识产权数量上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弱势地位,国际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与知识产权滥用规制法律空白间存在立法上的不平衡,这些因素都为我国国内产业的有序发展埋下了隐患。海外知识产权人纷纷挥舞着“知识产权大棒”,企图将我国企业排挤出相关产品或服务市场,德先诉索尼、思科诉华为、DVD专利费事件、莱伏顿诉通领,每一例都对我国企业和相关行业市场造成巨大影响。因此,我国亟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规制,保障市场竞争的自由公平。本文从对知识产权滥用的理论研究出发,探讨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关系以及运用反垄断法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规制的合理性,结合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国家在以反垄断法为核心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立法实践,试图就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制度完善方面提出有效建议。本文共分四个章节:第一章是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理论上的概述。首先围绕知识产权滥用的概念、构成、特殊性等问题展开论述,其中包含对“潜水艇专利”、“垃圾专利”等新型知识产权滥用行为与传统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在构成上差异性的讨论;随后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论述了知识产权滥用的一般法律规制。第二章是关于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表现形式的论述。首先围绕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的关系展开讨论,论述其潜在的冲突性以及各国立法上态度的转变;随后从知识产权滥用与反垄断法的关系着手,对一般知识产权滥用与受反垄断法规制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了区分,并以三个单节的形式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协议限制竞争、企业结合限制竞争三类主要的受反垄断法规制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进行了分别论述,最后论述了一些程序法上的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同样也存在运用反垄断法对其加以规制的空间。第三章是对以反垄断法为核心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讨论。首先从知识产权滥用法律规制存在的特殊性出发,探讨反垄断法在规制知识产权滥用上与其他法律相比的优势所在;随后通过对美国、欧盟、日本在知识产权滥用问题上的反垄断规制立法考察及最新动态研究,探寻这三个国家的反垄断立法及知识产权滥用规制模式对我国的借鉴意义。第四章是对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制度构建的探讨。首先从我国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立法现状及反垄断立法情况出发,通过对DVD专利费事件的研究发现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在规制知识产权滥用上的不足,以及我国现行反垄断法在规制知识产权滥用方面可能存在的障碍;随后基于先前对知识产权滥用以及反垄断法规制模式的研究所得,对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制度提出几点拙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