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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管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核心是解决产权转让问题,关键是改革模式的选择,它们决定着改革中相应的利益调整方式和法律风险以及改革后企业治理结构的基础。
本文运用定量分析、比较分析、案例分析等方法,总结提出石油管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模式。对国有独资、国有资本全部退出和国有控股三种模式的适用范围、利弊等方面进行了综合比较,并透过三个典型案例作了进一步的分析,对经营者持大股、人资不分的产权转让及产权多元化等问题,提出:第一,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改制的企业,通过股权内部流动、向经营者增量配股或扩股以及奖励股权等办法,实现产权向经营者的集中;通过采取人资不分的产权转让,解决了改制企业“人的问题”。第二,国有绝对控股改制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或国有产权的进一步退出,实现国有相对控股,解决国有绝对控股带来的大股东操纵等改制不彻底、不到位问题。
目前,石油管道企业国有资本全部退出改革,已经总结出一些经验和解决办法,进一步研究探索国有独资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造和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将是深化石油管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