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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起源于国际金融市场,是近三十年来融合金融创新和金融技术的在资本市场上发挥了举足轻重的最具有活力的创新金融工具。但是,我国自2005年才逐步开始探索资产证券化业务,至今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业务发展历程相对曲折,尤其是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受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此业务一直停滞不前,但是2014年各监管机构为了促进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不断的发布和修正政策法规、加强业务监管体系,监管机构大力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鼓励对业务模式的突破和创新。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契合中小企业盘活存量的内在发展需求,成为企业有效降低融资成本的必要选择,是企业融资渠道拓展的重要补充手段。同时,收益权基础资产又有着独特的属性、其种类的丰富性、复杂性、相对独立性较债权而言都在法律层面、会计税务层面有着更为广阔的研究突破点。由证监会主导发行的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业务发展较慢、产品类型相对单一、产品数量和规模较信贷资产证券化相比较小。基金子公司作为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受托管理的主体,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在发行管理产品时实行事后备案核准制度,明确规定根据负面清单管理基础资产。这一管理办法使得企业资产证券化不仅具备了扎实、详尽的理论知识,同时在实务业务中也是不断的推陈出新,迎来了创新发展的新机遇。我国资产证券化在新的发展机遇下,仍存在许多待改善的问题,包括:建立适用于企业资产证券化专业性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各个监管部门、参与主体的协同及市场联动,及时有效的遏制风险事件,建立更加健全和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等。基于基础资产多元化的前提下,在实操流程方面仍存在需要突破的难题;同时,虽然当前已存在三种资产证券化的模式,然而,企业资产证券化和资产支持票据较信贷资产证券化在法律、税收及会计处理上尚有不完善之处。针对现状,监管机构和市场参与者应共同努力、协同发展,促进资产证券化市场健康、规范、透明的发展,让资本市场的资金顺利引入实体经济,更好的服务于中小企业,防范金融系统风险。本文以受托管理人的视角切入,选择具有特许经营权性质的垃圾焚烧处理行业作为收益权资产证券化的案例,通过对企业资产证券化基本原理、结构设计、运营管理、风险分析、会计核算等基本理论的分析。在此基础上聚焦于企业资产证券化运营管理过程中基础资产是否发生转移,是否通过交易结构的设计达到破产隔离,通过分析风险与现金流的关系,确定如何真实的反应在财务报表中,最后分析运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建议。为促进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运营管理、加强基础资产的风险防范和事实监控、以及为相关会计准则的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起到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