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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制度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一项新兴制度,它产生于20世纪40年代,70、80年代在美英等西方国家有了很大的发展,90年代以来已成为一种国际化的潮流。随着全球成熟证券市场全面引入独立董事制度,许多国家纷纷效仿,引发了一场公司治理中独立董事制度的革命。我国于1997年引入了该项制度,2005年新修改的《公司法》从法律上确认了独立董事的地位。但是我国上市公司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后,并未出现预期的效果。独立董事在制约公司经营管理层、提高公司治理效率、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的作用并不明显,独立董事甚至被称为“花瓶董事”、“失声董事”或不“懂事”。如何顺利实现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无缝接入”?使“二元制”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与“一元制”公司治理结构模式达到兼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制度的功能作用,是当前我国必须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深入开展这一重大课题的研究,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优化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都有着重要意义。本文运用理论分析、实证研究、经济分析等方法,在占有尽可能丰富资料的基础上,详细论述了独立董事制度在美国、英国等普通法系国家和在日本、法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的发展,综述了国内外专家学者对独立董事制度作用和有效性的评价,全面深入地分析了我国引入独立董事制度的背景,以及独立董事制度在“本土化”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