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形式动词”在语言中的存在具有跨越古今、横亘中西的共性。然而对形式动词研究,从国外的“从属动词”“空泛动词”“轻动词”等,到国内的“傀儡动词”“虚化动词”“形式动词”等,其语言学身份定位和功能定位却至今仍不明确。本文从事件语义范畴的视角出发,结合认知语言学相关观点,建立汉语“抽象动作事件语义范畴”,并对该范畴从客观世界到认知世界,再到语言世界的层层实现的过程和机制做出探讨,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形式动词在语言里的本质地位,是作为高度抽象的动作义动词,完成对“抽象动作事件语义范畴”的语言表征;与形式动词研究有关很多悬而未解的问题,都可以在抽象动作事件语义框架内得到系统性的解答。全文共有七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是绪论部分,主要确定论文的研究对象、研究思路、理论基础及研究方法等,为后续研究做基础性准备。本文以阐释“人如何用语言表达抽象动作事件——以‘事件实体’为虚拟支配对象的事件”为目标,尝试采用从意义到形式的研究路线,由人类普遍具有的、有关动作事件的认知基础和语义构成出发,建构抽象动作事件语义范畴、明确其语言表征形式,并概括出抽象动作事件话语形式的生成机制。第二章是形式动词的研究综述。抽象动作事件语义范畴的以往研究,主要集中在形式动词的相关研究成果中。通过梳理相关研究成果,我们发现以往学界对形式动词的研究,由于多从结构主义、转换生成语法、韵律语法、语体语法等偏形式化的理论视角切入,因此在形式动词的意义、词类归属、形式动词的功能及双事件的句法整合等方面都遗留了很多问题,悬而未解。因此,对形式动词的研究需要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切入:以语义为根,从事件语义范畴的建构出发,穷尽式地搜索其可能的表达形式,讨论它们的认知机制、符号化机制、线性序列机制,进而探索抽象动作事件义的表达路径,从而为形式动词的意义、句法、语用相关现象和问题,找到一种合理性的解释。第三章,从事件语义视角出发,构建起汉语抽象动作事件语义范畴,包括范畴意义、构成要素、语义特征、分类及其形成的认知机制。我们将抽象动作范畴语义内涵表述为“主体对某事物施加或施行了某种行为”,对其事件要素进行了分类提取;概括了抽象动作事件的三个语义特征“及动性”“虚拟支配性”“双事件表达性”,这三个语义特征从内涵意义上决定了抽象动作事件动作义的高度“抽象性”;根据“对象”要素的有无,将抽象动作事件分为“抽象施加动作事件”和“抽象施行动作事件”;最后,区分了抽象动作事件和具体动作事件在对事件的表达上的三点的不同:“整事凸显性”“规划程序性”“对象的衔接性”,并进一步明确了二者形成的认知机制的差别。第四章,本章我们结合抽象动作范畴的语义特点及相关词典释义,确定了抽象动作事件的符号表征形式,其中抽象施加动作事件的表征形式有:加以、给以、予以、给予、进行、做/作(出)、给出、提出、发出,抽象施行动作事件的表征形式有:进行、做/作、搞、打;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抽象动作事件表征形式符号化的机制,包括公共语义因子提取、公共语义因子符号化可能的方式、公共语义因子符号化可能的原形式(具体的“做”义类和具体的“给”义类),而符号化的方式是形式扩展和语义增值。从而为下一步,语言表征形式的深入研究及汉语形式动词的性质、功能定位,类义与个性义,形式义与非形式义的深入探讨奠定理论基础。第五章,用抽象动作事件语义范畴的相关理论,对汉语形式动词的意义和用法进行了系统的解释。首先,在上一章表征形式符号化机制基础之上,建立了汉语抽象动词类,探讨了抽象动作词类建立的理据、方法、标准及结果,明确了形式动词在汉语动词系统里的地位:作为动作动词的下位类别“抽象动作词”,与“次抽象动作词”和“具体动作词”相对,其本质功能就是表征“抽象动作事件”;用抽象动作事件语义范畴的相关理论对以往形式动词研究中的诸多问题进行解释,包括形式动词的系统价值,抽象义与具体意义,类义与个性意义的分合;用语素的区别性特征、语法化的保持原则、语义蕴含及潜在语义在组合中的激活等理论,对形式动词成员的抽象度、语体色彩、宾语的选择性等问题进行了力所能及的解释。第六章,本章我们在事件核心要素数理排列的基础上,确定了抽象动作事件范畴可能的话语形式序列,以此为参照,结合语言经验,依托北大CCL语料库,对汉语中可能存在的抽象动作事件的语义配列及典型话语形式进行了详尽的描写分类,概括出包括主体先行序列、对象先行序列、动作先行序列和行为先行序列,4个大类的19种语义配列及29种典型的话语形式;在此基础上总结出抽象动作事件话语形式的倾向性规律,即:跟事件语义铺陈顺序一致的话语形式,一般可以无标记序列化;跟事件语义铺陈顺序相反的话语形式,一般倾向于有标记表达。第七章,讨论抽象动作事件语义范畴向话语层面映射的过程及机制。话语形式的形成包括要素的提取、要素的指称、要素的排列三部分,分别找出对应于三个过程的制约因素及相关规则。具体可表示如下:要素提取环节,制约因素主要有事件的概括层级、言前语境的给定;要素指称形式选择环节,制约因素主要有抽象动作事件语义内涵和语义可及性差异的影响;话语形式生成环节,影响因素主要有原型及物事件的规则主导、图形与背景交互的凸显和语篇衔接、连贯与对照;抽象动作事件语义范畴正是在以上三次选择过程中相关制约因素和规则的限定下,经过言者的比较、筛选和统筹,最终实现为话语层面的线性表达。最后,是结语部分,我们梳理了全文的主要结论,反思了研究中的不足,并提出了进一步的研究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