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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治政府在建设的过程中,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其中既包涵了西方现代法治理念的制度建议,也蕴含了中国传统法治理念的集萃。无论是西方发达国家还是中国封建时期的帝王统治,法治政府理念都有所涵盖,只是在现代法治进程中,更符合中国国情发展的法治理念及路径设计。我国社会正处于快速上升发展的阶段,出现的种种新情况、新问题如果不能加以及时解决,则很可能影响甚至是阻碍发展的步伐。然而,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无可比拟性,我国正用几十年的时间来完成西方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路程,纯粹的理论移植无疑会造成时间与空间的双重“水土不服”,而历史上传承下来的理论由于缺乏相应的提炼吸收,较难做出符合时代要求与现实需要的指导。在此情况下,如何寻找出既能适应我国社会发展需要,又具备一定指导层次的理论体系成为我国政府解决社会问题的迫切点。“依法治国”作为我国的治国方略,已经以国家纲领性的形式确立下来,这就为我国政府依法治理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契机,如何进一步研究法治政府理念以及运用此种理念探寻我国法治政府的发展成为一项待解之题。 一方面,按照“由内而外”的逻辑次序,审视当代中国法治政府理论研究的内容,应当涵盖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中国法治政府的价值、实现路径与绩效评定。因为,价值是法治政府的理论核心,它直接决定我国法治政府的路径选择,并最终决定了法治政府的绩效评价。另一方面,从实践层面的反映看,也正是这几个方面,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中亟待于解决的问题集中地。近年来,指标体系的建设成为中国政治发展进程中的一股潮流.我国现阶段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基本处于中央统权的制衡关系。地方政府对于中央政府做出的各项具体政策处于执行者的地位。毋庸置疑,这种适应于传统管理型社会的模式确实对于稳定社会秩序、统一协调全国各地发展有很好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政府服务管理职能的不断加强,以往的模式不能满足社会方方面面的需要。社会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需要构建一整套政府公共服务体系,为此,笔者认为,我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法治观念上形成了一种承继的关系。同时,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历史的国家,长期的封建社会逐步形成了系统而稳固的政治传统,君主政治、全能政治、官僚政治、人情政治等都是这种政治传统的典型表现。封建政治传统不仅有力地维护过封建社会制度,使其长期延续,而且至今仍在影响着我国政治与行政的发展,培育了行政人员惟权、唯上而不唯民的政治心理。因此,有必要认识行政程序对于社会公正和社会秩序的价值,全面提升行政人员的程序意识。第一,程序政府是社会公正的保障;第二,程序政府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廉政指标体系、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等纷纷出台。此前,国务院制定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就提到了法治政府的一些具体要求,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