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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便随着科学技术进步,生产和消费日趋大规模化,在经济利益的刺激下,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与新科技不确定性等带来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重大突发事故等领域的大规模侵权事故不断增多,逐渐成为民众和舆论关注的焦点。大规模侵权具有受害者人数众多、损失范围和损失程度大、因果联系错综复杂等特征,极易对社会秩序产生较大的冲击,因此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责任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是手段,能够在较大的范围内分散风险,促进风险行为人加强风险控制,降低风险事故损失,保障投保人和受害者的利益,并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然而我国责任保险在大规模侵权风险管理中的运用程度十分的低。这是由于我国法律制度不健全与执法不严,使得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缺乏坚实的法律基础;公民维权难与维权意识不强,使得我国责任保险发展缺乏良好的社会环境;大规模侵权的外部性特点使得市场机制下责任保险有效供给和有效需求不足。为此,许多学者和政务工作者纷纷呼吁推广强制责任保险。通过对政府、保险企业、风险行为人和受害人四方主体利益间的博弈分析,可以发现大规模的侵权风险发生频率高、损失程度较大、责任保险市场供求不足、常需要政府花费较高事故处理成本的风险领域较适合引入强制保险模式。政府如果站在维护自身利益和受害者利益的角度,更倾向于选择最大程度的保障水平。然而,政府也需要考虑强制责任保险供求双方的诉求。完善我国大规模侵权风险管理机制,需要发挥责任保险在风险损失补偿和风险防范控制中的作用,以更好地降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和损失程度,维护各方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介绍研究主题提出的背景和研究意义以及论文的主要创新点与不足。第二部分为文献综述,从大规模侵权风险管理和责任保险的运用两个方面总结了国内外学者相关的研究成果。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大规模侵权风险管理的现状,对大规模侵权风险及其特征、成因进行了介绍,并对我国大规模侵权风险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第四部分,分析了我国责任保险在大规模侵权风险管理中运用的现状,对责任保险具有的作用、运用现状和发展环境基础进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经济学原理对其运用不足的原因进行了分析。第五部分,从不计免赔和带有免赔额两类强制责任保险的引入边界分析入手,分析了引入强制责任保险的标准、我国强制责任保险模式的选择问题,并提出了需要注意的问题。第六部分,通过构建我国企业大规模侵权事故四级补偿机制和风险预防控制机制,探讨责任保险在该机制中的运用问题。最后一部分是对文章的总结和对未来研究的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