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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明显改变了我国政府间的治理结构,使得中央政府在经济发展﹑宏观调控﹑提供公共基础设施和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越来越倚重地方政府。虽然我国《预算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地方政府举债已经不是“不能说的秘密”,我国各级地方政府普遍存在着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合法的和不合法的政府债务,而且由于体制原因和外部冲击的影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负担沉重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审计署公报显示截止2010年底,我国地方政府欠债规模共计107174.91亿元,占同期我国GDP总量的26.5%,占当年全国财政总收入的128.97%和地方财政总收入的143.2%(含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资金32349.63亿元)。如此大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务极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给我国宏观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和财政的稳定运行构成潜在威胁。据此,界定我国地方政府合理债务规模,明确债务资金来源及用途,揭示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潜在风险,提出防范和化解我国地方政府债务潜在风险的对策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财政学、经济学等学科为基础,通过逻辑分析和单一指标分析,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规模和可持续性进行了分析,揭示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成因和潜在风险。最后,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提出了防范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合理政策建议。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对本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做了简要说明,对国内外这一课题的研究成果进行文献综述,并提出本文的研究内容和方法,指出了本文研究的创新与不足。第二部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现状与可持续性分析。首先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介绍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规模、特点、资金的来源和用途等,运用图示方法、逻辑分析和单一指标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合理规模和可持续性进行了论述。第三部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成因分析。本文从流行的诸如“中央、地方财权和事权不对等”、“宏观政策推动下的地方政府竞争行为”、“银行的诱导行为”、“预算软约束和公共池问题”等方面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成因做了详细论述,并认为巨大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及其构成的潜在风险是政府失灵的典型表现。第四部分,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分析。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巨大,具有复杂性和隐蔽性等特征,如果处理不好,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财政的稳定运行势必构成系统性风险。这一部分主要从宏观层面分析了由地方政府债务可能引发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进而为下一章对策的提出做前瞻性分析。第五章,针对以上部分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现状、特点、成因、风险的分析,本部分主要就如何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机制提出针对性策略和建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培育财源,发展地方经济;清理债务存量,控制新增债务﹔建立严格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体制;建立﹑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债务管理的监督约束机制;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加强地方政府财政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