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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经济迅猛发展,资本的国际化流通也更迅速,外国资本在各国经济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各国在引进外国资金时,要对外资涉及的领域进行严格的审查,防止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的隐患。外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就是对外国投资进行审查的制度,我国的安全审查制度也经过不断发展,法律规定日益全面。2015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外资法草案》)是对外资立法的重要突破,对国家安全审查制度有了详细的规定,也使我国外资法律更加系统全面。虽然新法对国家安全审查的审查因素、审查程序等方面有了更加详细的规定,但对外国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仍然有待完善。本文简单阐述了国家安全审查和外国投资者的基本涵义,对外国投资者保护的法理基础和保护的意义进行了分析。并对近些年涉及到国家安全审查的法律进行了总结,分析了现有法律对外国投资者保护的情况,总结了我国安全审查制度的不足,结合域外相关的立法实践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制度的建议。本文由五部分构成。第一章是对引言部分。简要阐述了选题的来源以及研究目的和意义,提出对外国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是十分必要的。最后对文章的研究方法、国内外研究现状和主要创新点进行了说明。第二章主要分为三部分对国家安全审查以及外国投资者进行分析。首先,对国家安全审查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介绍,阐述了国家安全审查的重要地位,以及国家对其重视的原因。其次,对外国投资者的概念和分类进行介绍,各国基于自己的国情对外国投资者的表述不尽相同,对外国投资者都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最后,提出对外国投资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表明在进行国家安全保护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并进行了必要性分析。主要包括国家安全审查中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理基础以及对外国投资者权益进行保护的意义两个部分。第三章分析了我国外资国家安全审查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现状与不足。首先,介绍了对外国投资者的保护,包括立法沿革以及国家安全审查中涉及到的外国投资者的权益。其次,分析了我国国家安全审查对外国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审查机构的设置和权力的配置不确定,审查程序的透明度不高,审查活动缺乏监督,救济途径不明确等内容。第四章是介绍域外一些国家在外资安全审查中对投资者的保护。主要有欧盟的双层救济模式、美国的正当程序救济、澳大利亚的信息披露以及公平竞争环境等给予外国投资者的保护。在章节的最后做了总结,包括对外国投资者的司法救济权利、正当程序救济权利、财产补偿权以及信息保护等内容,希望可以借鉴域外的一些立法实践,为我国安全审查制度的完善作参考。第五章主要是对我国外资安全审查中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不足,提出的一些完善性的建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确定审查机构设置和权力配置。主要措施是,明确联席会议的组成以及明确审查权限。第二,加强审查的透明度。主要措施是,明确审查规则以及强调公平正义。第三,完善监督机制。主要措施有,加强信息披露、允许第三方参与以及加强立法机关的内部约束。第四,完善救济机制。主要措施有,明确争端解决方式,加强对外国投资者的损害赔偿。第五,促进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主要措施有,促进外商投资的多样性和分散性以及严惩违反公平竞争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