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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民间艺术赖以生存的传播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这种变化不断加剧的影响下,民间艺术原有的传播方式,即“第一传播”,已不能完全满足民间艺术发展的需要。为了弥补民间艺术在“第一传播”中所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以广告为载体的“第二传播”形式。
“第一传播”作为民间艺术的主流传播方式,有其生存和发展的空间。“第二传播”不占主导地位,但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却与“第一传播”并存,是“第一传播”的一种有益补充,并具有自身的独立性。作为一种大众传播,广告拥有传播范围广,重复率高,信息量大等优势;作为一种文化,广告具有一定的社会附加价值和隐性文化。广告以其特点适应现代信息传播的需要,的确在某种程度上对“第一传播”进行了补充。
任何艺术的存在都需要有兴奋点,否则就会渐渐的萎缩死去。在民间的各个重大节日和百姓们的人生重大礼仪中,民间艺术被激活,尤其是那种原本处于冬眠状态的参与性审美意识被呼唤出来,形成了民间艺术的“兴奋期”即民间节日。而现如今的民间节庆仅仅成了一个概念:那些与之相关的丰富多彩的民间艺术大部分已经消失,仅存的部分中有的也正在消失,能够烘托年节气氛的那些星星点点的民间艺术,已经很难构成传统意义上的节庆文化。
商业竞争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企业运用广告竞争的同时,广告作品中所蕴含的文化内容也就随之传播开来。节庆期间,是广告尤其是商业广告发布的高潮,各大商家借势传播,把深深根植于国人心底的传统民间艺术融入现代广告当中,大大丰富了广告的内涵意义和外延意义。与此同时,广告信息的传播与沟通也取得了更好的效果,更有利于产品的促销和品牌的宣传。当人们看到这些喜闻乐见的广告形象的同时,在不知不觉中重温了民间节庆艺术。在此阶段的广告传播,一方面保护了民间节庆艺术;另一方面对民间艺术的生长起到了催化作用。
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不可否认,以广告为载体的“第二传播”也存在局限性。广告自身传播的消极影响,不符合事实的宣传和对民间艺术形象滥用等行为,也会误导民间艺术的发展。但总的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进行民间艺术传播方式的重构,将民间艺术的“第二传播”再植体现了一种时代的需要。以节庆为契机去研究民间艺术的“第二传播”形式-广告传播,不仅仅是只为了进一步把握“第一传播”这一“奇妙”过程的本质,而是重构一种关于民间艺术的传播模式,并为民间艺术传播再造一种模式提供一条途径,为重塑我们共同的民间文化提供一些有价值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