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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的社会组织已经显示出了可以分担政府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潜力和趋势,它们是潜在的值得期望的公共服务的重要提供者,代表着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发展方向。社会组织在进行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特点,例如管理领域更加广泛,服务对象更加全面,活动方式更加多样,宣传方式更加多元,内部机制日趋完善等。 我国的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方面发挥着不容忽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朝着服务型政府迈进的过程中,政府应该如何与社会组织合作进行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形成有效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机制,是一项值得深入探究的课题。探索社会组织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有效途径,不仅有利于形成高效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机制,更是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不仅强有力地回应了我国现阶段社会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也完全适应了国际社会变革的趋势;不仅有利于促进我国公民社会的发展,也促进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本文以多中心治理理论作为研究的基本框架,通过对湖北社会组织的发展概况、主要功能、典型案例及发展困境等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探究,提出了一套完善社会组织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功能的变革模式。本研究的主要建议如下:首先,在政治维度方面,我国必须通过自上而下以及自下而上的政治理念变革来明确社会组织的政治合理性。在政府维度方面,我国应该明确社会组织可承接政府部分职能的定位;改革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完善社会组织的相关立法;加大对于社会组织的投资力度;完善税收政策;加强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政策引导;营造公益氛围给予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空间;加强社会组织与政府之间的人才交流。在社会组织维度方面,社会组织应该通过吸纳优秀人才;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组织结构来实现自身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在公民维度,社会组织应该一方面积极引导公民参与到社会组织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活动中来;另一方面,应该发挥好公民的监督功能,实现自身的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