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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在全球化浪潮中,充分利用全球资源的优化配置,构建全方位、立体式的产业链结构,促进了世界经济的发展。同时,跨国集团也利用各国税制的不同与漏洞,侵蚀税基并实施利润转移,减少纳税义务。一方面,跨国集团通过利润转移,给他们带来了巨额的利润,极大的减少了他们本应该承担的纳税义务;另一方面,由于跨国集团避税情况十分普遍,严重侵犯了各税收管辖区的税收主权和税收利益。因此,跨国避税问题已成为国际税收的重要问题。在此背景下,本文首先逐一介绍BEPS行动计划的15项具体成果,回顾过去在跨国避税与反避税方面的研究状况。其次,归纳、整理世界各国尤其是OECD国家截止到2016年底已经落实的BEPS行动措施,从中看出有的行动子计划得到各国共同响应并积极落实,而有的行动子计划受阻于利益博弈或各国实际情况,很难落实。再次,通过两个案例分别介绍了我国典型的避税手段和全球关注度最高的避税案件。其中,一个案例是WS公司与境外母公司之间利用佣金手续费的形式将利润人为进行调节,从而达到逃避纳税义务的目的。另一个案例是欧盟对苹果公司开出天价税收“罚单”的案例,通过深度挖掘和分析苹果公司的全球整体构架、财务数据以及爱尔兰政府的税收裁定,发现苹果公司利用了包括数字经济、无形资产转让、专利技术使用权、居民纳税人身份认定漏洞和税收裁定等多种避税方法进行组合,以达到最小化税负的目的。最后,结合BEPS行动计划和当前反避税工作实践,给出相关建议。本文认为,我国应该从三方面加以应对,一是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监控指标,依托税收风险管理指标和信息化技术,对跨国公司有效监控;二是提升税务机关日常监管水平,利用监控技术进行风险排查,在税务审计中发现问题,尤其是注意常见的避税手段加以防范;三是在宏观层面上还应该积极参与全球国际税收规则的制定,强化国际税收合作,从横向和纵向多个维度共同做好反避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