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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证券化是近几十年来国际金融领域中最重要的一种金融创新,其最核心之处是风险隔离机制的设计,而特殊目的机构(SPV)作为证券化的中介和核心机构,充分发挥着“破产隔离”的重要作用。本文简要描述资产证券化的运营过程,继而重点介绍SPV隔离破产风险的原理,并借鉴国外的实践经验,深入分析在中国现行法律、税收和会计制度约束下设立SPV的可能性,进而提出最可行的设立模式,试图找出在中国开展资产证券化的突破口。 文章共分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流程,主要介绍了资产证券化的参与各方权利义务的设计安排,证券化的组织过程,以及这种融资方式的特点。 第二部分专门介绍了特设目的机构(SPV)如何发挥破产“防火墙”的重要作用,以保障证券化交易的安全。 第三部分通过借鉴不同国家和地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实践经验,归纳出设立SPV的八种建议模式。 第四、五、六部分分别探讨了中国设立SPV所面临的法律、税收及会计制度条件,为下一部分的分析奠定基础。 第七部分是论文的重点,首先提出了选择SPV突破模式时必须遵循的原则,根据这些原则,在中国现有的制度框架内,对八大建议模式进行评述,从而找出在中国设立SPV的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