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国家为了保障制定的经济发展目标实现,制定了很多有关于财产保护的法律法规。例如,我国1982年《宪法》就在正文部分确定:公民合法的财产会受到国家的保护,这里所称的财产包含收入、储蓄等等。但是,法律天然会存在一定的滞后性,面对新型的财产有时候会出现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予以保护的局面,近些年的互联网的兴起使得虚拟财产的保护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关注,但是现有法律法规对于方面的保护以至于监管都存在明显的不足。就近些年的网络热点及相关案例而言,网络虚拟财产的运营商与用户之间的纠纷非常常见,因为各种原因运营商对用户的地位有着天然的优势,同时也有部分案例现实是用户在侵害运营商的利益,那么如何保障用户的正当权利实现同时还要保护运营商,让两者之间形成平衡是研究的意义所在就两者关系而言,一方面运营商给用户提供服务,用户享受着运营商的服务并反馈给运营商可变现的“流量”与数据,两者相辅相成,另一方面运营商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可能会利用自身优势地位侵害用户权利,而用户由于基数太大,可能会存在部分用户突破用户守则甚至法律给运营商的利益带来损害。从我国虚拟财产用户权利保护的发展及实务工作来看,两者关系有很多可以研究和探讨之处。如何保护用户权利以及合理的限制用户以保护运营商的合法权益了?为此,本文将通过对网络虚拟财产使用中用户与运营商关系的考察,从中梳理出用户与运营商不同地位以及法律权能的差异之处,为更深层次的研究如何平衡网络虚拟财产用户与运营商的权利提供基本方向。同时,没有运营商就相当于毁掉虚拟财产的这一产业的根基,因为如果没有了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这些平台,网络虚拟财产也无法存在,而用户的很多行为可能会伤害到运营商,所以为了更好的保护网络虚拟财产,让运营商和用户能够实现双赢,也有必要对用户的权利进行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