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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由来已久,最早的知识产权源于封建君主授予的特权,没有形成完整细致的内容加以规范,随着社会制度产生变革,这项特权也随之产生了变化,在各个国家的内部孕育发展着。同时国与国之间的各种交流愈发频繁,国际贸易的整体水平在不断提升,知识产品在国际间贸易中逐渐占有一席之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从起初只在一国领域内有效的国内法演变发展为用来规范国家间经济交流的国际规则。起初的双边协议、多边协议已经不能满足需求,知识产品贸易开始涉及众多国家并因此变得复杂化。直接规范知识产权的国际法律公约开始登上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舞台并以带有法律特色的方式发挥起强大作用。新的问题也相伴而来,因为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经过高度集中的科技发展,在科学技术上突飞猛进一跃成为强国,而将相对落后的欠发达国家遥遥甩在身后,有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矛盾划分,矛盾的尖锐必将渗透到方方面面,尤其作为发达国家领先筹码的知识产权更可谓是矛盾综合体,为了巩固自己的高科技优势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发达国家希望在世界范围内将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提高到一定高的标准,以致能够捍卫强国地位,继续拉大与发展中国家差距并从中谋利,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问题上的拉锯战愈演愈烈,针对发达国家想要充分利用而发展中国家想要争取权益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如何建立,成为了征战的焦点。规定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的法律制度因为最早在欧洲国家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兴起,所以长期受制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由其进行制定修改等活动,发展中国家即使参与也多半是旁观者。因此这一领域的法律制度一直以来都明显的倾向于发达国家的高标准保护,而导致了发展中国家在发展相对落后的情况下依然要接受严格的法律公约约束,受到不公平待遇,多处利益受损。作为世界三大贸易支柱之一的知识产权因其背后所附带的巨大经济价值致使各国家围绕知识产权问题产生的国际纠纷也日益增多,成为国际贸易摩擦的热点问题。而发展中国家在科技发展上的落后角色也理所当然的成为发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众矢之的,日益增多的国际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严重困扰,也给国家形象和国家对外贸易发展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能否有效应对、妥善解决这些问题关系着发展中国家未来的发展和国际地位的改善,这己经成为发展中国家当前不能逃避面对而亟待解决的难题。因此,研究分析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法律问题及分析问题成因是找到合理解决问题方法的必经之路,对未来国家整体的持续进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