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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镇职工和农民工工资收入差异悬殊是一个客观事实。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歧视因素的作用,也有人力资本禀赋和其他个人特征差异的影响。本文试图通过对浙江省劳动力市场的实证研究,深入分析多种因素对农民工收入和职位获得的影响,准确把握歧视的存在形式和程度,从而为制定和实施反歧视政策,促进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提供参考和借鉴。
本文基于浙江省企业职工问卷调查数据,采用改进后的Brown工资差异分解方法测算了城镇职工和农民工的职位分布差别,将两类劳动力的平均小时工资差异分解成四个部分,并逐个进行了分析.与已有研究不同,本研究发现,浙江省企业中虽然存在两类劳动力的职位隔离,但是农民工并没有因歧视被排除在某些职位外。研究还发现,农民工在人力资本禀赋的数量上相对于城镇职工的劣势可解释总工资差异的约60%;工资差异中的不可解释部分都归于两类劳动力在职位内受到的同工不同酬待遇,这种职位内不可解释部分占到总工资差异的40.89%.由此可见,对农民工的歧视现象仍然存在,并对其收入有显著影响,但与以往同类研究相比,歧视造成的影响程度有所降低。这可归因于劳动力市场运行的改进和近年来政府为消除歧视而作的努力。因此,缩小两类劳动力的收入差异应同时从几方面入手:提高农民工拥有的人力资本的数量和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保障农民工权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完善劳动力市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