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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民法中,《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了公平责任原则的内容,而后《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对此进行了变更,由“分担民事责任”改变为“分担损失”,奠定了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基础。但是公平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在学术界内一直争论不休,笔者认为公平责任是一种独立的归责原则,其法律地位与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一样,共同承担在侵权责任法领域内责任划分的作用。本文也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文章确定了公平责任原则是我国侵权责任法体系下的一种归责原则。是指基于当事人的行为而产生了某种实际的损害结果,行为人与受害人对与损害结果的发生均不存在故意和过失。如果由受害人单独承担损害结果有失公平,因此授予法官根据实际情况判令双方当事人公平分担损害结果的权利的一种法律适用原则。在现代民法框架下,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功能在于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即表现为行为人行动自由与受害人权利救济之间的平衡。在此种平衡下,形成了公平责任原则,填补法定归责原则的空缺,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侵权责任归责体系。处于此种归责体系下,如果对公平责任原则进行不恰当的适用,那么就会影响侵权责任法对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平衡的调整。因此合理限制公平责任的适用,对公平责任原则进行有效规范,从而使公平责任更加公平则成为了现今侵权责任法归责体系中的重要问题。本文除去导论与结语,共分为三个部分展开叙述,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公平责任原则进行解构与分析,最后提出规范公平责任原则的方法。本文第一章的主要内容是对公平责任的概述及定性。本章从公平责任原则的概念及构成要件的基础上,确定公平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法框架下的一种归责原则,与其他归责原则共同构成我过侵权责任法的归责体系。第二章展开罗列了我国侵权责任法框架下其他归责原则,并分析公平责任原则与其他归责原则的区别和联系。论述了在不同情况下对行为人行为的归责方式以及对受害人实际损失的救济途径。明确了我国各个归责原则的分工以及对侵权责任法的共同作用。第三章作为本文观点的证成,是文章最重要的部分。本章节首先对适用公平责任原则的情形进行概述,而后从通过我国司法实践中运用实例入手寻找到公平责任原则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笔者见解对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进行规范,从而是公平责任原则更加公平。总结来说,在公平责任原则的法律适用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仍需要逐步完善法律规定加以解决。在公平责任适用的情形下,应当逐步完善“公平”的意义,形成一套与公平责任原则相适应的规则,用以规范公平责任原则的正确实施,使得公平责任更公平。司法审判者在适用此项原则时,在保证社会公正的同时仍然要兼顾司法的尊严。合理适用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的权利,在逐步完善的公平责任适用框架内适用公平责任,从而使得此项原则更加合法、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