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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政治学和历史学的视野,将大学看作一个准行政性组织,在政治学权力概念的基础上,界定大学权力概念,以大学内成员主要角色聚类的四个权力主体——管理群体、教师群体、学生群体、辅助群体——为主线,通过对大学发展史中权力现象的事实性材料进行归纳、分析,来观察大学中的权力来源、类型与结构,并尝试对大学权力进行反思和前瞻。研究的方法在层次上有政治学和历史学的学科性研究方法,团体理论的分析性方法,历史文本的比较研究方法和解释学方法。论文共分五部分。第一部分:首先介绍研究的背景、对象、思路、主要方法,确立政治学和历史学的研究视野;其次,对国外的研究从内容和方法来梳理,国内的研究则按发展特征进行综述。第二部分:大学权力及其来源。首先在政治学权力概念的基础上,将大学权力概念界定为:大学权力主体在大学内的人际相互作用关系中,根据自己的目的去影响或制约他人行为的力量。大学权力本质上是维护大学组织稳定和发展的力量。其次,探讨大学权力的三个来源:应然的大学权力是由大学组织特性所决定的权力,现实中正式的大学权力是由大学外部组织所赋予的权力,现实中非正式的大学权力是由大学内部权力群体所拓展的权力。第三部分:大学权力的类型及其组合。首先按权力主体、权力性质、权力表现、权力作用进行分类观察大学权力某一个侧面的特征;其次将各侧面性权力按权力主体进行组合,比较分析大学权力的类型特征:管理群体的决策性权力强势显性、教师群体的知识性权力和学生群体的主体性权力柔性显性、辅助群体的事务性权力柔性隐性。第四部分:大学权力结构及其调整。强与柔、显与隐等特征各异的各类型权力,通过彼此相互作用建构相对稳定的组合方式,即形成网络构造复杂、富有弹性、动态、边界模糊的大学权力结构。各类权力彼此间相互作用力量的消长,超过权力结构承受的限度时,组合方式发生变化,即权力结构调整。大学权力主体结构内部及主体间的关系发生变化、大学外部政治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都可能引起大学权力结构的调整。从规模、速度、动因和手段看,权力结构调整的模式有整体与局部、激进与渐进、内因与外因式、文化式与制度式等。现实中大学权力结构调整模式是多种模式的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