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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狭义上说,民营化是一种政策,即引进市场激励以取代对经济主体的随意政治干预,从而改进一个国家的国民经济。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垄断经营为主的公共服务,其基本特征是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唯一提供者和生产者,集决策、管理、监督、生产、服务与一身,公共服务提供量的多少是根据计划而不是根据市场需求来决定,政府承担了公共服务的所有责任和风险,消费者对所提供的公共服务没有选择权,服务的优劣无法从市场渠道得到判断,服务或产品价格主要由计划确定。而公共服务的民营化就是以打破垄断、开放市场为前提,最终使政府与生产者角色分离,政府管制与市场竞争有机结合,合同约束取代行政管理,投资和生产主体多元化和投资的风险、责任、回报分散。 民营化理论提出的公共服务提供者和生产者分离,从而在公共服务生产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的核心概念,可以指导技术监督系统行政机构与技术机构之间,从行政关系转换到按市场机制运行的市场关系,从而一方面使政府从管理技术机构的事务中脱出身来,更有效地对涉及生产、消费和交易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卫生、环保、提供信息等社会行为进行规制,以协调社会成员的利益,增进社会福利,维护社会的公平和稳定。另一方面,质检技术机构也可以真正走向市场,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最终形成有市场竞争实力的质检技术机构。因此,为解决质检技术机构在公共服务民营化背景下的改革取向问题,本文首先对公共服务民营化作了一般分析,并回顾了我国公共服务民营化的现状。其次,从质检技术机构面临的内外部压力和质检市场供给的经济学角度分析入手,阐述了质检技术机构民营化的必要性。然后以浙江省质检技术机构的市场化改革作为个案,介绍了改革的背景和基本思路,并分析了其市场化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分析了我国质检技术机构市场化改革中面临的阻力和政府在改革中应采取的策略,并对质检技术机构改革的三种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