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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用地需要通过征用转变为建设用地。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完善,现有征地制度的不适应性却日益显现,其中征地补偿问题尤其突出,集中表现为补偿过低,不能保证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引起农民的强烈不满,如不妥善解决,势必影响社会稳定与安全。因此,研究征地问题、寻求公正补偿显得非常迫切。本文针对目前征地制度改革的关键问题—地价补偿标准的确立,拟在我国现阶段财政支付能力下,探索一种公平、有效的征地补偿测算方法,寻求合理的征地补偿价格,为我国土地征用补偿改革提供一些建议。
在大量查阅文献资料和实际调查的基础上,文章以马克思地租地价论、劳动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等理论为基础,从土地征用的基本涵义和特征入手,回顾了我国土地征用制度的历程,剖析了现行征地补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和揭示了征地补偿偏低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征地合理补偿的构想,认为土地征用不能降低农民的经济福利,故文章从农地效用的角度提出征地补偿价格由经济产出价值和社会保障价值构成,其中社会保障价值应包括农地的养老、就业和医疗保障价值。同时,文章提出应以工农产品价格扭曲度还原农地经济产出价值,进而重构了征地补偿标准和量化方法,并运用此方法对成都市2002年公益性征用中地价补偿价格进行了概算。结果表明,成都市合理征地价格平均为172120.13元/亩,其中安置补助费为99095.67元,远高于成都市五城区每亩16000~18000元的安置标准。
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是:首先,国家现行征地补偿费标准远远不能弥补农民和集体的损失,土地征用导致农民经济福利下降;第二,农产品价格的扭曲、土地权属的模糊、补偿范围及测算方法不科学等是征地补偿不合理的主要原因;第三,为了保障农民的基本生存状况不受到损害,以及未来有一定的发展,必须重建征地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