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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甲型副伤寒是我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应予“严格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广西壮族自治区是我国伤寒、副伤寒的高发区,且学校中屡有重大疫情发生,严重危害了师生身体健康。本研究通过对一起暴发疫情的传播危险因素研究和控制措施的评估,探讨甲型副伤寒疫情在学校中暴发的主要危险因素和防制对策。方法选择所有在校学生作为本次研究的调查对象。采集病例173份血样和61份肛拭样进行细菌分离。根据我国GB 16001—1995《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制定病例定义并结合实验室结果对病例进行分类,利用描述流行病学方法分析发病的分布特征,提出危险因素的假设。利用分析流行病学方法来验证假设,主要的方法是开展病例一对照研究:选择该校2004年11月17日以来的105例甲型副伤寒病例作为病例组,其中45例为实验室确诊病例,60例为临床诊断病例,按班级进行频数匹配随机抽取176个未发病的学生作为对照组,开展饮食与发病的病例—对照研究。同时选择该校2004年11月17日以来的122例甲型副伤寒病例作为病例组,其中45例为实验室确诊病例,77例为临床诊断病例,按班级进行频数匹配随机抽取201个未发病的学生作为对照组,开展饮食与发病的病例-对照研究。利用卫生学评价和环境学调查确定危险因素出现的关键环节,发现学校供排水系统存在的倒灌或渗漏现象。通过饮用水管网渗漏模拟试验,验证供水系统被污染的过程。通过对学校采取的控制措施评估,为防控工作提供科学依据。结果2004年11月17日至12月12日,该学校1005名学生中共有404名学生发病,罹患率40.20%,10名食堂人员中有1人发病(10.00%),72名教师中1名发病(1.39%)。从173份血样品中检出甲型副伤寒41株,阳性率为23.70%,由此判断本次疫情是一起甲型副伤寒疫情。通过病例对照研究我们发现学生不论吃哪一类食物,其OR值均无统计学显著性差异,就此我们判断食物可能不是本次疫情的流行因素。通过调查发现学生病例有直接饮用学校自来水管中的生水的习惯,而病例对照结果显示发病与饮用生水有关(OR=3.32:95%CI:1.42-8.04),分层分析显示经常直接饮用生水的OR值是从不喝生水的6倍(p<0.0001;χ~2 for trend)。通过对学生体育课后饮水情况的病例—对照研究,我们发现学生在体育课后大量饮用不安全水是危险因素,同时由于各年级上体育课的频率不同,导致了各年级罹患率的不同。通过对周围环境及供水系统的调查发现,该学校是利用一个废弃的干水井作为储水井,该水井与旁边污水暗渠距离小于2米,并且周围土壤中不断有水向井中渗漏(平均12小时内渗入3m~3)。通过饮用水管网模拟试验,我们发现荧光物质在投放6小时后便可在井B中检出,由此进一步验证了该校的饮用水管网存在被地表水或污水污染的可能。查阅当地气候资料结合既往的暴发疫情,我们发现该学校几乎每次暴发疫情前的20天均有过较大的降雨,提示降雨与发病有关。调查得知疫情发生后,当地开展了停课、病例的隔离治疗、预防服药、供水系统整改以及外环境消毒等措施。结论1、本次疫情经实验室证实,为一起甲型副伤寒暴发疫情。经过流行病学调查分析,本次暴发是由于学生饮用了学校内被污染的饮用水所致。2、造成供水系统污染的途径:(1)是由于在暴发疫情前当地出现了连续的强降雨,学校外的污水河河水倒灌进采水井(井A);(2)储水井(井B)与排水沟紧邻,暴雨使污水四溢污染该井;(3)模拟试验验证了病原体可以通过土壤直接向储水井(井B)渗透,使之污染。3、强降雨是造成供水系统污染的一个诱发因素。4、对当地的控制措施进行评估发现,此类暴发疫情的控制,在保证供水系统安全的同时,还应认真开展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导的综合性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