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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物流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共同配送作为一种能够优化物流资源、节约物流成本、增加社会和企业效益的高效物流方式,在国外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是在我国,虽然具备运作共同配送的条件,该模式应用率很低,究其根本是因为参与共同配送的企业规模大小不一,共同配送后企业之间的配送利润变化水平不同,从而导致在共同配送实施过程中部分企业出现不协作行为,产生不合理的共同配送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损失,影响了共同配送联盟的稳定性以及共同配送的成本节约性。基于研究背景,本文分析了参与共同配送企业初始业务量的不同对共同配送后各企业的利润变化的影响。以配送成本最优为目标分别建立独立配送模式下与共同配送模式下的模型,运用遗传算法得到了两种模式下的最优配送成本以及共同配送后企业各自的新配送量,再以配送单位产品获得的配送费作为企业的收益,比较企业独立配送模式下与共同配送模式下利润的变化;并且运用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不协作行为产生的共同配送实施过程中的不合理成本损失对共同配送联盟稳定性的影响。为了提高共同配送联盟的稳定性从而促进该模式的发展,本文提出了共同配送主导者补贴策略以及共同配送参与者补偿策略,通过博弈论分析得出策略的有效性以及对共同配送联盟稳定性的影响。通过理论分析以及案例计算证明,本文得到初始配送量差异较大的企业参与共同配送后配送利润变化不同,从而导致部分企业在共同配送实施过程中产生不协作行为,产生不合理的共同配送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损失,企业不协作态度越强烈,产生的不合理的成本损失越高,共同配送联盟稳定性越低甚至走向破裂;企业协作态度越强烈,产生的不合理的成本损失越低,共同配送联盟稳定性越高,能够维持长期发展。在共同配送主导者补贴策略以及共同配送参与者补偿策略下,企业之间共同配送后的配送利润都能得到增加并且变化水平处于一种平衡的状态,从而企业对于共同配送的态度更加协作,共同配送联盟稳定性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