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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珠海宁和社区中,社区建设运动主导者的居委会相应政府的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民主自治社区”的要求,提出“发展准居委会,建设双层社区”的构想:居委会“指导并协助”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发展,使之成为居委会的小区事务帮手,形成“居委会承担行政事务,业委会承担小区自治工作”的“双层社区”。本研究在行动者-空间的视角下,借鉴资源依赖理论,研究宁和社区建设“双层社区”的过程,分析居委会这一行动者在社区空间中的行动逻辑以及与其它主体互动后产生的制度效果。 居委会通常需要承接大量行政性或事务性的工作,而资源的稀缺使得社区建设存在治理困境的情况。由于特有的资源依赖结构,居委会基于自身的利益诉求愿意响应政府的需求,强化与政府的依赖关系,并且表现出主动行政化的倾向。“发展准居委会,建设双层社区”社区建设的制度创新是居委会在环境压力、资源紧缺的情况下为自身破除困境所采取的行动策略:强化“行政依赖”的基础上“创新自治”,既减轻社区事务负担以承接更多行政工作,又确保了居委会在社区民主自治中的领导地位同时获得更多的行政认可强化对政府的依赖。在成立与发展业主委员会的过程中,始终贯穿着居委会的非正式权力操作的“指导与协调”,以确保业主委员会朝着设想中的“准居委会”的方向发展。居委会的行动策略为它赢得了更广泛及更忠诚的“典型群众”,但非正式权力操作也使得业委会这一“法理空间”畸形,社区的民主自治并没有出现制度设计中的高涨自主性,而居委会的困境在也没有得到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