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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向贫困地区农村人口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缓解融资约束,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必须要解决的重要瓶颈问题之一,也一直是我国政府面临的严峻挑战。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关于推动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努力始终没有停止过。然而,尽管多年的改革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仍面临许多问题,农户金融需求仍长期得不到满足,农村地区金融抑制现象仍很明显,广大农户特别是贫困农户“贷款难”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通过不同转贷模式运作的IFAD中国农村金融项目信贷资金的引入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渠道和契机。但各转贷模式均有其各自的优缺点,如何对转贷模式进行评价,转贷机构可持续发展及农户贷款覆盖率如何,如何选择适合不同目标群体的模式进行转贷都是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首先介绍了农村金融理论的演变过程与小额信贷模式的特点,对IFAD作了简介并描述了其农村金融项目在我国实施状况,结合我国农户借贷状况的实际情况,研究了我国农户借贷需求满足状况。其次,在此基础上结合调研资料,本文系统地介绍了IFAD农村金融项目在我国的几种转贷模式运作过程,并从金融机构和农户角度对财政转贷模式、农村信用社转贷模式、妇联转贷模式和村级发展基金转贷模式进行分析。然后,提出转贷模式的改造要求。最后,将分析的结论付诸实际,构造适合我国国情的IFAD农村金融项目转贷模式,并提出了改善其外部环境的建议。本研究的主要结论:第一,国际农村金融理论的发展和演进,改变了政府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角色;第二,农村金融理论的变迁,也深刻影响着我国渐进式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导致了IFAD在我国的农村金融项目模式的转变;第三,从供给层面来看, IFAD作为一个长期扶持贫困地区农业发展的国际金融机构,其转贷模式的转变和试验紧密伴随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局部试验而开展,有时甚至走在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前沿,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这些模式运作过程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局部地区的一个试验,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演进和试验提供了宝贵经验;第四,从需求层面来看,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虽不断深化,农村金融体系也逐步完善,但作为小农经济条件下的传统农业国,我国仍普遍存在着资金、技术和制度的短缺。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供给行为分析以及IFAD农村金融项目目标主体分析表明,我国农户存在着大量信贷需求,但各地区普遍存在着金融供给不足的现状,严重抑制农村经济的发展,制约农民生活的改善;第五,IFAD农村金融项目现有的农村信用社转贷模式、妇联转贷模式以及试行的村级发展基金模式试验尽管都有各自的一些不足,需不断完善,但经过分析认为,这几种模式在可持续发展、风险防范、信贷资金和制度保障以及目标群体到达方面都有其各自鲜明的优点,能够保障项目信贷资金的可持续运作和目标群体的广泛覆盖;第六,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开展,是解决长期以来农村商业信贷市场上存在的农户贷款抵押担保难和农村信用社难放款矛盾的重要途径;第七,虽然IFAD农村金融项目小额信贷的覆盖面受其信贷资金有限性的约束,远远不能满足项目区农户的信贷需求,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依然是中西部项目区贫困农户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第八,以农村信用社转贷模式为主并伴之社区主导型的、与农户较接近的信贷模式是将来一段时间IFAD中国农村金融项目与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程有机结合的产物。第九,在从金融服务角度支持贫困农户获得贷款的同时,农村小额贷款的提供者不但要将被扶持的目标群体当作经济人而非救济对象对待,而且应该改进和协调与农户之间的信贷关系,变纯粹的贷款交易和客户关系为互利合作的双赢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