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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是农村发展的主体,农民收入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脱贫以及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进程和步伐。研究如何提高农民收入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本文以泰安市为研究区域,以统计年鉴数据为基础,采用时间序列动态分析法,分析了泰安以及各县市区2010年至2017年农民收入及其影响因素的动态变化情况,运用相关性分析与主成分分析得出影响农民收入的主要因素,并进一步进行多元回归模型验证。在此基础上,根据影响农民收入的两个主要因素,即受教育水平和城镇化率,有针对性在农民教育培训方面、劳动力转移方面、土地利用方面开展问卷调查,分析制约农民收入的深层次现实问题,并且针对问题提出提高农民收入的对策,为泰安市“三农”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提供一定理论支持。根据研究,得出以下结论:1、农民收入的影响因素方面,根据统计年鉴数据的各项指标,通过主成分分析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建立收入的回归方程为:Y=31917.8863+0.0236*X1+0.0197*X2+0.0291*X3+165.2961*X4+0.1063*X5+0.1394*X6+1046.9837*X7(其中X1、X2、X3、X4、X5、X6、X7分别为农业机械总动力、有效灌溉面积、农用化肥施用量、城镇化水平、农林水财政支出、劳动生产率、农民教育水平)。即泰安市农民收入水平与农民受教育水平、城镇化水平存在显著相关性,农民受教育水平每增加1个单位,农民收入会增加1046.98个单位;城镇化水平每增加1个单位,农民收入会增加165.30个单位;农业现代化水平、农林水财政支出、劳动生产率对农民可支配收入存在正相关,但相关性不高。2、泰安市农民收入现状方面,通过对农民收入的问卷调查对比分析可知,在家庭收入方面,泰安市农村家庭的年纯收入由2010年的以5001元-10000元为主上升为2017年的10001元-15000元为主,且贫富差距明显扩大;以纯农业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由2010年的51.22%减低到2017年的19.8%,以外出务工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家庭从2010年的10.12%上升到2017年的27.19%;以纯农业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村家庭,年纯收入整体较低,且没有明显提高,以外出务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村家庭,年纯收入则明显增多。3、泰安市农民收入问题方面,通过重点对培训、劳动力转移、土地利用三个方面的调查可知,农民培训最主要问题体现在费用太高、时间不合理、内容不切合实际;农民务工存在主要问题是工作技能标准要求高,找工作难度大,工作不稳定、缺乏保障,城市留不下;农民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土地质量下降、土地收益低、土地流转困难。4、泰安市农民收入对策方面,针对以上分析,提出提高农民收入的对策包括:(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农民整体素质;(2)破除二元结构,提高城镇化水平;(3)注重土地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