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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主的建立和发展,需要制度的保障,需要机制运行在实践中的规范和落地实施,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积极性,需要社会多方面共同做出努力。2010年修订的选举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举时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这次规定在我国选举制度上做出了很大的进步,秘密写票处的完善使公民投票时避免贿赂和恐吓,能够独立和自由投票。秘密写票处的设立作用就是,政府有确保选民能够在无恐惧或不受威胁的情况下自由投票的责任,同时,也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选民免受威胁或其他暴力。在这种投票法下,行使贿赂和恐吓的人无法确定选民是否按照之前的约定投票。但是在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依旧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在制度的完善方面,在实践过程中,在秘密写票处配套设施方面还是选民的参与配合方面都是需要去解决和完善的。本文主要是从我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切入,深入分析在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秘密投票处机制运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由于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则由选民通过直接选举产生。所以做好在基层人大选举中人大代表选举的重要工作,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而秘密写票处的设立则是提升基层民主的最有效的方式,需要给予更多的关注。我国目前限于研究投票的制度层面,对投票环节的研究却很少。所以本文从秘密投票原则处出发,从投票行为和投票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着手,并且从投票环节细节入手系统的分析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秘密写票处现存的问题和解决的相应措施。文本总共分为六个部分来进行阐述:第一章为绪论部分,对本论文的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进行阐述,对秘密写票处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进行总结,指出本文的研究思路及研究方法,并阐述创新点和不足。第二章为相关的理论阐述,主要对选举,基层人大代表选举,秘密投票,秘密写票处,权利与权力,机制等相关概念的区分。以公共选择理论、民主参与理论、程序正当性理论为基础理论支撑。第三章分析了我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秘密写票处机制的现状,阐述了存在的问题,分别从制度规范,实践运行的细节,配套程序,选民参与问题进行阐述,最后以北京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中秘密写票处运行为例进行案例分析。第四章为国外秘密写票处的实际经验的借鉴。分别借鉴了澳大利亚,美国秘密写票处设立的成功经验并得到了重要的启示。第五章是完善我国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秘密写票处的对策研究。此部分主要针对现行秘密写票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依次提出完善我国基层人大选举中秘密写票处的对策研究。第六章,归纳总结,得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