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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每一个家庭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是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住房问题关系民生,解决好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对于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至关重要,为此,一系列政策措施相继出台并实施。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各地政府均加大了保障住房建设的力度,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限价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确立。伴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人们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尤其是在政府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社会背景下,让更多低收入家庭真正实现“住有所居”,其中,廉租房功不可没。廉租房因其特殊的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而被称为住房保障的“最后一张安全网”。目前,公共租赁房仍处于探索阶段,限价房仅在北京、广州、天津、成都等少数城市实施,二者的保障性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相较而言,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是我国住房保障的主要形式。事实上,从2007年开始,国家已经将住房保障工作的重心由经济适用房逐渐转移到廉租房上,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到廉租房建设中,廉租房建设成为我国住房保障工作的重点。即便是2014年,国家出台廉租房公租房并轨政策,但住房状况差、经济收入低的家庭仍会优先获得配租,“廉租房”仍是我国住房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2009年,中央政府加大廉租房保障规模,并将建设任务分解至各地,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投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分税制改革进入深水区的大背景下,地方财政难于支撑廉租房保障任务,于是,廉租房“按份共有”供给方式便应运而生。本文通过构建廉租房供给方式基本评价标准对“按份共有”供给方式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针对其有效性不足的问题,分析问题成因,探索创新解决之策。论文共分四部分,其中,第一部分是廉租房的价值定位及其供给方式评价标准,第二部分是廉租房“按份共有”供给方式现实价值分析,第三部分是长春市廉租房“按份共有”供给方式分析,第四部分是改进廉租房“按份共有”供给方式的对策分析。本文试图在调研结果的基础上,针对有效性不足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廉租房“按份共有”供给方式的对策建议,使得“按份共有”供给方式成为现有条件下廉租房供给,乃至保障性住房供给的有效补充方式之一,让更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获得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