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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洪武至正德一百多年间,中国社会由元末的动荡不安转向稳定繁荣,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剧坛盛行教化之风。此间许多戏曲作家的作品都集中表现了教化主题,即以宣扬中国古代传统伦理道德为其创作宗旨。本文对这一独特的文学现象作综合整体研究,客观地分析其存在的社会背景及其本质内容,并全面揭示其社会功用和文化意义。 明初教化剧盛行有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这种文学现象与当时的中央文化政策、文学创作思想及戏曲家的创作态度、中国文学内部的教化传统是密不可分的。明初最高统治者把“理学”确立为统治思想,并采取强制手段,对戏曲创作的内容进行限制,只允许和鼓励戏曲表现符合伦理道德规范的人物。明初的文论中,“文以明道”占有重要地位,对文学创作有理论指导作用。戏曲家或出于自身的社会历史责任感,或出于外部压力,在戏曲中极力塑造道德模范人物。中国古代诗文教化传统与元杂剧中的道德伦理剧也对明初教化剧产生了直接影响。在以上几大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伦理道德教化成为明初戏曲主要的文体特征。 明初教化剧创作群体由上下两层文人组成:上层为宫廷贵族及其文学侍从、士大夫文人,下层为布衣文人及民间艺人。这两个群体在戏曲中表现的伦理道德观念是有差别的,具体表现的手法也不一样。上层文人表现的道德规范比较系统化且具有普遍意义,但往往是凌驾于具体生活之上的,显得比较僵化。他们通过塑造绝对化的道德模范形象对受众进行说教。下层文人则主要展示了民间的伦理道德观念,即水平较低的民间风俗或文化。他们主要通过角色的具体生活展现朴素的道德追求。同时,明初教化剧呈现出互相融合的特征。上层文人教化剧在向平民灌输纲常伦理的同时,也接受并传达了一些平民的习俗和感情,关注着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而下层文人教化剧在展示平民生活和世俗情调的同时,也明显地向上层文人教化剧看齐,表现出对上层伦理观念的认同和自觉实践。 明初教化剧体现了伦理本位特征,强调戏曲的社会功能,在社会上产生了较扬州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大影响。教化剧通过“寓教于乐”,对受众进行伦理道德教化,促进了社会风俗改良和社会稳定,对明初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一定促进作用。但其扼杀人性的消极影响也是很明显的。明初教化剧在文学史上也产生了较大影响。明中后期及清代戏曲创作无论在内容还是题材上,都与之有密切联系。明初教化剧还为明清戏曲理论批评家提供了范本,丰富了中国古代戏曲理论体系。而这一理论体系又反过来影响了戏曲的创作。 因此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明初教化剧作为一种客观的历史存在,在社会上和文学上均产生过较大影响,目前学术界仅从其表现的内容出发,对此全盘否定,是有失偏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