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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问题是世界各国面临并致力于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近年来,贫富差距不断扩大,我国将扶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推进精准扶贫,致力于实现“零贫困”。与此同时,区域不平衡问题不断加剧,为推动我国各区域协调发展,促进贫困地区尽快脱贫,中央大力倡导跨域扶贫,即实施相对富裕地区向贫困地区对口支援扶贫的策略。由此,中央高度重视跨域扶贫工作的进展,跨域扶贫成为治理贫困的重要手段。为响应中央的号召,广东省推进跨域扶贫工作,实行珠三角地区6市与粤东西北地区8市结对帮扶,因此,深圳-河源对口扶贫被摆上重要位置。截至目前,深圳市已向河源市投入帮扶资金53.52亿,协调引进扶贫项目311个,2200多个贫困户受益。深圳-河源对口扶贫,虽为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从当前得跨域扶贫治理现状来看,其主体协调、资源统筹、项目评估等方面都存在诸多问题,而这些问题,最终影响了扶贫的效率,导致扶贫不够精准的结果,这就要求政府构建与完善跨域扶贫治理机制,提高扶贫的精准性。基于此背景,本文选择跨域扶贫为研究主题,以怎样构建与完善跨域扶贫治理机制,如何提高跨域扶贫的精准性为中心展开研究和论述。本文在梳理相关文献和借鉴治理理论、协作理论与贫困理论的基础上,来构建跨域扶贫治理机制的理论模型。该理论模型认为,要实现建立与完善跨域扶贫治理机制,要具备四个关键性条件:主体协调条件、资源统筹条件、项目评估条件与实施问责条件。以此理论为前提条件,本文构建了跨域扶贫治理机制的分析框架,其分析框架主要分为四个分析维度:主体协调维度、资源统筹维度、项目评估维度和实施问责维度。基于此分析框架,本文论文以深圳-河源对口扶贫为分析个案,运用文献分析法和案例研究法,通过浏览官方扶贫门户网站与访谈等方式,获取相关研究资料,并从主体协调维度、资源统筹维度、项目评估维度和实施问责等四个方面分析,深圳-河源对口扶贫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最后,本文依据跨域扶贫的相关理论,结合深圳-河源对口扶贫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影响因素,尝试性地构建出跨域扶贫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