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现代法治的发展要求对权利给予充分保护,随着中国环境污染与破坏的加剧,因公害而产生的环境侵权为中国的一大社会问题。环境侵权的非常特殊性决定了认定其构成件之一因果关系的极端困难性,环境侵权中的因果关系难以通过传统民事因果关系理论来加以证明。法律责任制度引入因果关系概念的目的是为了给法律责任的补偿功能寻找正当的理由。因此本文首先从考察一般侵权行为法因果关系的概念入手,对环境侵权因果关系进行了定义,并与传统侵权因果关系作了区分。其次是通过对传统民事侵权因果关系理论的梳理及当今发达国家几种主要环境侵权因果关系学说的评析,阐述了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理论的衍生。接着回到中国的现实,对中国环境侵权因果关系理论的发展历程、立法的历史及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总结和梳理。最后本文在借助国内外己开发之理论、立足本国国情的基础上,通过借鉴两分法的思维方式,整合环境侵权因果关系推定理论,使其类型化,要素化,建构我的环境侵权事实因果关系认定理论。借鉴大陆法系“新相当因果关系理论”说,并在环境侵权法律因果关系中引入价值评价因素。使其要素化从而建构了我的环境侵权法律因果关系认定理论。希望对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环境侵权法因果关系理论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