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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基本完成了当初成立时被赋予的阶段性历史使命,正在从一个纯政策性机构向商业化机构转变。探讨中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未来,应着眼于我国整个金融体系建设与完善的大目标;探讨给予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什么样的定位,既要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发展,同时又适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现时基础和发展可能。目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往何处去,国家层面对此改革思路尚未敲定,尽管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已经被国务院批准进行商业化转型试点改革,但是其他三家仍然前景不明。所以,研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是极具现实意义的。发展是一个企业的生命力所在,不能发展的企业必然要被淘汰,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而言尤其如此。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正处于金融业初级发展的国家来说,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完成政策性收现任务后,面对转型的十字路口,应该借鉴国外金融资产能力公司的先进经验,逐步从简单的政策性模式,转化为在市场竞争中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的商业化模式,并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公司治理制度。本文是笔者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发展转型的一点理论性思考和见解,笔者拟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问题,首先针对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现状进行分析,然后分别阐述了国外五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从成立、发展到转型的经验教训,并通过与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的对比,得出了走商业化转型的启示。再针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商业化转型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并对其转型中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论述。最后,笔者分析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两种路径。全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述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发展背景、成效及未来的发展方向。同时,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地位进行了阐述。第二部分主要是通过对国外金融资产公司发展转型的比较,分析出五大类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后的发展情况。并对这五类情况分别与我国金融体制结合分析,提出走商业化转型的道路。第三部分首先对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的可行性进行分析,分别提出了三点理由。然后针对商业化转型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重点进行说明,详细地对制度结构、政策法规、债权债务这三类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并提出了笔者的相关建议。第四部分是在商业化转型的基础上,分别叙述了我国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的两种路径。分别概括了转型为投资银行和金融控股公司的优势及劣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