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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理性还是法哲学都是先哲们热衷于讨论、探索的话题,从康德到黑格尔,从青年黑格尔到历史法学派,从麦考密克到哈贝马斯,总是或多或少的在这两个话题中继承、争论、发展并影响着。马克思、恩格斯正是加入了他们的行列,成为了其中的一员。 文章首先从康德、黑格尔对早期马克思、恩格斯探索法哲学的影响说起,康德、黑格尔对马克思、恩格斯在思想认识上的“洗礼”以及在青年时期对他们的各种影响,康德、黑格尔给马克思、恩格斯带来的思想武器;然后又分析了历史法学派这个被马克思、恩格斯“看中”过的学派,存在、历史、民族上的虚无主义;最后,叙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在由理性法学走向唯物主义法学过程中,理性法学在他们后来的探索中应该或者可能发挥的作用。本文主要叙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在初期的法哲学历程上的艰辛,法哲学的理性在其思想中的贯穿,并且在不同时间的不同思想做了一些简要的分析,在“应有”和“现有”上进行探索、发现,并对自己的法哲学理性思想不断的进行更新、替换。从一开始的宏大志向到潜心研究、懵懵懂懂到美好前景,最后在现实中发现起初的美好是那么的不美好,由无批判吸收到有理由批判,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法哲学的理性重新被赋予新的含义。 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转型的新时期,由于经济快速发展,人们思想易于受到外界冲击,具有不稳定性,也缺乏法律给予的规范性引导,理性更是比较匮乏。对于马克思、恩格斯早期法哲学思想理性的研究有利于对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文化思想给予一个指导、发展的方向,而马克思、恩格斯思想在发展过程中的困惑也是我们在发展过程中应该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