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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在1994年进行了一次意义深远的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即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在运行过程中显现出良好的效应。然而由于这一制度本身还依然保留着诸多不规范的东西,再加上历史遗留的因素和发展中遇到的新问题,因此暴露出了一些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本文以湖南省为研究对象,采用将理论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并辅以丰富的调查数据和具体的模式设计。论文从公共产品学说入手,系统的分析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范围划分的理论、税收划分的理论、财政转移支付的理论,阐述了现行分税制取得的成就,揭示了目前存在的问题,并研究了问题存在的原因。论文比较了国外分税制的特点,借鉴了国内部分省市的有效做法,结合湖南省的实际情况,设计了“两个划分、两个建立”的新模式,即收入的合理划分、支出的合理划分、建立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三级财政体制。论文的最后提出了具体的实施对策,并进行了效应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