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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多元论能否证成自由主义普适性进行了研究。伯林是第一个提出在价值多元论的基础上重新建构自由主义普适性的思想家。他在现实社会中反思20世纪自由主义衰落的原因,最终将其缘由归结为西方思想史主流传统----理性主义一元论。首先,他通过对理性主义一元论几种表现形式的反思,用大量的著述对理性主义一元论进行分析批判,认为它只不过是一种无视现实的形而上学幻想,进而颠覆、瓦解了传统自由主义赖以生存的基础,从反面证成价值多元论到自由主义普适性(或称为多元论自由主义)的合理性。然后,他从观念史中发掘价值多元论的思想,对价值多元论的概念进行分析,并先后赋予自由以消极自由与宽容之意,从正面为价值多元论证成自由主义普适性提供辩护,独辟蹊径地在价值多元论的基础上重新构建自由主义普适性的理论体系。但是价值多元论与自由主义之间存在明显的张力:价值多元论在理论与逻辑上必然否认任何一种价值具有普遍与至高的地位,然而自由主义却要求赋予自由价值特殊的独断性。这样看来,多元论自由主义岂不是在否认了理性主义一元论之后却又重新塑造了自由主义价值一元论,二者存在着难以调和的矛盾。因此价值多元论能否证成自由主义普适性,或者说支持价值多元论的思想家能否同时是自由主义者,成为重要的论证命题。 伯林从反面论证价值多元论到自由主义普适性的合理性----对理性主义一元论几种形式的批判,是充分且成功的,但是其正面的论证并不令人满意,是有缺陷的。他的正面论证缺乏连贯性和明晰性,并不能消除自由主义只是一种偶然性的事物,使其具有普适性。伯林提出论证之后,他的学生约翰·格雷继承其衣钵,承认价值多元论与自由主义之间存在着联系,但不同的是,他认为二者之间是一种竞争的关系。他从消极自由与宽容两方面,否认多元论自由主义的普适性,主张多元论自由主义只是多种不同政治体制的一种“权宜之计”,具有偶然性。对于这样的批判,伯林没有仔细回应,而是乔治·克劳德对此进行了积极认真的回应。他在对前人观点进行归纳批判之后,从多元性、合理的分歧和美德(尤其是个人自律的角度)三方面进行论证,坚称价值多元论本身含有对自由主义普适性有力和独特的辩护,在价值多元论的基础上建构具有普遍性的自由主义是可行的,能够实现个人的权利与美德。乔治·克劳德回到伯林的逻辑思维起点,从消极自由与宽容两方面(不止这两方面)证成自由主义的普适性,但是与伯林又有区别,体现在价值多元论对两种自由(柏林划分的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的相互映射,尤其是对积极自由的重视,并非只有消极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