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从1982年新宪法第1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算起,基层民主的改革和实践已经存在20多年,它经历了从无到有、从粗到精的发展过程。当“民主”的概念从西方输入到其他地区其他文化时,要首先考虑“输入条件”,即在该国的现有制度、文化、历史和行为方式的基础上为民主实践的发展提供一种自下而上的、本地化的基础。所以,在中国基层民主的改革和实践中“民主选举”被赋予了优先性。 1987年l1月24日,六届全国人大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使村委会选举有法可依。此后,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和实践村委会选举自身不断成熟完善的同时,其影响波及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基层大人选举和乡镇长直接选举。这种影响即包括好的选举意识和选举方法,也包括现存制度空间内暂时无法突破的困境。 依选举改造的村制,并没有彻底解决农民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基层民主要想得到持续发展,就必须具备必要的外部环境,主要是由国家权力系统构成的行政环境。著名民主理论家罗伯特·达尔(RobertA.Dahl)指明了两条朝向民主发展的主要路径:一条将焦点放在竞争上,另一条将焦点放在参与上。这就意味着使得民主获得增量也将有两条路径:其一,扩大参与,尽可能地将人民吸纳入到管理和决策中来;其二,在政治系统内允许良性竞争的存在,提供可供选择竞争的政治制度,并使这种制度始终与参与的需求保持同步。这两条路径将民主实践转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本文通过对安徽省阜阳市三合镇南塘村“农民组织”和浙江省温岭市“民主恳谈”两个典型个案的研究,对基层民主获取增量的路径进行了分析。而这两条路径的矢量将有效地促进行政环境的改善。 本文的研究框架是:在对中国基层民主制度发展过程概述的基础上,客观描述当前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现状。以安徽阜阳的“农民组织”和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两个典型个案作为主要分析论据,对基层民主获取增量的路径作以分析。文章第六部分,用社会资本的理论分析这两条路径存在的合理性以佐证笔者的观点。最后,对这两条路径在未来的发展趋势作以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