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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十八大报告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十九大的报告中被细化为多方面的具体部署。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构建政府、企业及公众共同治理的环境体系,这预示着我国将开启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的新时代。当下,保护生态环境已是世界共识,但面临的问题的是,实践中缺少将生态环保理念与实践进行衔接的指引性指标和标准。因此,本文立足于企业生态效率和会计的视角,构建企业生态效率测度体系,并探讨其影响因素和经济后果,以期引导企业转变价值创造方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企业生态效率反映企业财务绩效与环境表现的互动关系,是一种可持续发展战略,合理恰当地测度企业的生态效率,能够完善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降低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迎合国家政策的导向并带来有益的经济结果。 为了建立企业生态效率的测度体系及进一步检验其影响因素与经济后果,本文以生态经济学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会计相关理论为理论基础,在总结中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制度变迁、现状及内容的基础上,构建了企业生态效率的测度体系。该体系从企业生态保护意识、生态效率管理过程、信息披露载体及合法性四个维度考察企业的生态效率,并在各维度下选取恰当的测度指标,通过内容分析方法,制定合适的赋值标准,测度企业的生态效率值。这样一来,跳出了企业生态效率研究欠缺大样本数据的困境,有助于更深入地探讨企业生态效率的“前因后果”。 本文基于2013~2015年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生态效率测度值,考察了企业生态效率的“前因”即企业生态效率的影响因素。实证检验发现,企业生态效率受外部政府监管压力影响较大,外部政府监督压力与企业生态效率具有显著正相关性。当企业注册地所处的省份政府监管压力大时,企业的生态效率更高,说明制度上的压力能够促进企业生态效率的改善。同时,内部因素如公司特征、公司治理也会影响着企业生态效率,即公司规模越大、国有企业、公司越成熟,企业的生态效率越高;公司治理越好(董事会规模越大),企业生态效率越高;反之,公司治理越差(董事长总经理二职合一),企业的生态效率越低。接下来,立足于企业与债权人的关系视角,本文考察了企业生态效率与债务成本的关系。实证检验发现,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中,企业生态效率高的公司,其债务成本显著更低。同时,在非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低的企业、公司治理较差的企业、公司注册地位于市场化水平较低地区的企业,其生态效率越高,越能带来债务成本的降低。立足于企业与中介机构的关系视角,本文考察了企业生态效率与审计费用的关系。实证检验发现,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中,企业生态效率高的公司,其审计费用显著更低。同时,当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上年度年报的审计意见类型是“标准无保留意见”、上市公司产权性质是国有产权及公司注册地位于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地区时,其企业生态效率与审计费用的负相关关系将被削弱。立足于企业与政府关系的视角,本文考察了企业生态效率与所得税实际税负的关系。实证检验发现,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中,企业生态效率高的公司,其所得税实际税负更低。同时,公司产权性质、上市公司注册地所在地区的市场化水平会对企业生态效率与所得税实际税负的负相关关系起到调节作用。国有企业的生态效率高,更易获得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倾斜,所得税实际税负更显著降低。公司注册地位于市场化水平欠佳的地区,政府更可能通过税收优惠吸引,来鼓励上市公司承担其生态责任。此外,本文进一步研究发现,企业生态效率的不同维度会对债务成本、审计费用和所得税实际税负产生不同的的影响,债权人更多关注企业生态保护意识和生态效率管理过程,注册会计师更多依赖企业生态效率信息的披露载体,而政府则重视企业生态效率四个维度的全面表现。 总之,企业改善其生态效率,既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同时又能够为企业带来切实的经济利益。因此企业需要这种远见,积极提高企业的生态效率,建立可持续性的财务与环境互动的管理体系,促进企业长久持续性的发展。